盗窃金融机构刑罚适用问题的分析

作者:王礼仁

盗窃金融机构比一般盗窃更为复杂,盗窃金融机构也是两种可以适用死刑的盗窃犯罪之一,如何正确适用刑罚,特别是正确适用死刑,在司法实践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金融机构是指经营存款、贷款、个人储蓄、票据贴现、外汇、结算、保险、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证券等业务的机构。可见,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其他依法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银行”是指根据商业银行法和公司法成立的,以银行名义对外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以及开展其他金融业务,具有法人资格,以实现利润为其金融目的的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主要是指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外的其他依法参与金融活动、开展金融业务、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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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技术在检察业务中的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迅猛发展,检察技术工作在各项检察业务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

十几年来,随着检察业务的不断拓宽和科学技术水平日新月异的发展,“检察技术”这一名词的内涵越来越丰富,已不再局限于刑事技术,而是涉及到刑事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其内容也扩大涵括了信息技术等现代科学技术。

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大力强调科技强检,但科技强检并不仅仅局限于办公的自动化,笔者结合从事检察技术工作多年来的体会,谈谈检察机关刑事技术工作在检察业务中所发挥的作用。

一、检察技术在检察机关刑事侦查活动中的作用

十几年来,检察机关刑事技术队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检察机关侦查活动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具体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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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与运输毒品罪的区分

作者:肖凤

〔案情〕

2006年9月10日,被告人刘某携带海洛因乘坐成都至德阳的客车,途经318国道时被抓获,当场查获海洛因115克。检察机关对刘某以运输毒品罪提起公诉。被告人刘某对其携带毒品的事实不持异议,但关于携带毒品的目的,其在侦查阶段供称是为了运输,庭审中翻供,辩称其是为了自己吸食而携带毒品。被告人刘某的AC监测鉴定证明刘某确系吸毒人员。法院判决认定被告人刘某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分歧〕

本案刘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还是运输毒品罪,存在两种不同意见:一种观点认为,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非法运送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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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变更指控罪名应征得检察机关同意(检察日报)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能否变更检察机关指控罪名颇有争议。第一种观点认为:法院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的罪名与法院审理过程中认定犯罪性质不相符合时,应按照法院审理认定的罪名,对被告人作出有罪判决。第二种观点认为:法院不能直接变更检察机关的指控罪名,如确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不当时,应建议检察机关变更起诉,重新开庭后再作出变更指控罪名的判决。第三种观点认为:法院须变更指控罪名的,应当书面征求检察机关的意见,在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出变更起诉罪名的判决。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其主要理由是:

1.法院直接变更指控罪名于法无据。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是否享有变更指控罪名未作明确规定。而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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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注域名高价卖给本公司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案情:2008年4月,A有限公司为下属网站注册wang.cn域名,另一备用域名wang.org未注册。5月20日,时任该公司网络部副经理的左某借用朋友陈某的身份证,仅花费80元注册成本便成功注册wang.org域名。随后,左某向公司汇报称wang.org域名已被加拿大的一家公司注册,对方欲以10万元转让该域名。当时公司总经理助理姚某明确表示不同意购买。11月2日,总经理助理姚某因公出差外地。11月4日,左某以网络部名义拟写报告,称网络部欲与转让方达成协议,协议价是5万元,已征得总经理助理的同意。据此,A公司总经理批示同意。11月15日,左某通过他人收到A公司的转让费。

分歧意见:对左某行为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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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二审审理方式之改革进程

【摘要】刑事二审程序承载着纠错、安抚说明、统一法律适用等重要功能,在我国两审终审制的审级制度下,它是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的最后一道救济程序,实现刑事审判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作用非常突出。在刑事二审程序中,审理方式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是确保刑事二审程序有效运作的关键和枢纽。近年来,鉴于刑事二审审理方式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突出作用,它的规范与完善,已日益成为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刑事二审开庭率极低的状况有所改变,有些法院通过各种途径提高刑事二审开庭率或对所有的刑事二审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取得了明显效果。但司法实务界的各种探索尚在进行,是否合理可行,亟需加以分析总结。本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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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案适用缓刑过多应引起重视

胡建平史同安

近几年,交通事故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它已经成为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一大“隐形杀手”。因此,作为具有惩戒和预防犯罪职能的刑法和承担实施任务的司法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这一问题。

据笔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法院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存在适用缓刑过度、实刑判决率低的问题。如某法院2007年审结交通肇事案件49件,有43起案件的被告人被判处缓刑;2008年审结91件,判处缓刑81件;2009年上半年审结41件,判处缓刑的占40件,适用缓刑的比率分别为88%、89%、98%。其中还不包括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分和判处管制的案件。

之所以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是有不少司法人员认为,虽然交通肇事行为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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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理解

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面临的问题。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因此,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包括法定减轻处罚与酌定减轻处罚。笔者认为,对于“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应该这样理解:

第一,法定刑以下,是否包括本数?虽然刑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但是,理论和司法实务界都认为,应当对第六十三条中所指的“以下”,限制解释为不包括本数,即减轻处罚是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处刑罚,以避免其与从轻处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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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重大责任事故罪若干疑难问题研讨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实践中常见多发的一种犯罪行为,我国1979年颁行的刑法第131条即有规定,现行刑法第134条又原样保留了该规定,而且,理论上对该罪也作了一定的研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目前的客观情况是,不仅存在着一些司法实务必须明确的问题没有研究,而且已经研究的问题,学者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意见分歧,这种情况的存在,显然不利于司法实务中准确地认定犯罪,有效地发挥刑法惩治重大责任事故犯罪和保障企业生产、作业的安全的功能。因此,目前仍有必要对司法实务中存在的疑难问题进行比较深入的探讨。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范围的界定

刑法第134条对本罪的主体采用了概括加列举的规定方式,即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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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死刑犯上诉后久拖不决带来的危害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而司法实践中,省高级法院的二审程序往往又与死刑复核程序揉合在一起,有的干脆以二审程序代替复核程序,二审合议庭与死刑复核庭合二为一,从而以无期限的死刑复核程序代替了有期限的死刑的二审程序,造成死刑犯上诉后久拖不决。如截止2004年4月10日,河南省信阳市第一看守所在押人犯共有187名,其中,死刑犯9人,占在押人数的4.8%,在押的9名死刑犯一审判决后全部上诉,上诉数占判决数的100%.上诉后羁押最长的达20个月,最短的也3个半月,其中羁押一年以上的3人,一年以内的6人,这些死刑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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