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抗拒抓捕对被害人实施的轻度暴力能否构成转化抢劫

【案情】
2007年3月22日8时许,被告人王某窜至某超市首饰柜台,以购买金项链为名,趁营业员不备,抢夺了价值人民币17000元的24K金项链1条,即行逃跑,在逃跑过程中,为了抗拒抓捕,该殴打了追赶并将其扑倒在地的金店老板李某两拳,但力度较轻,未给李某造成任何伤害后果。王某随后被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服,项链被追回。该县公诉机关以被告人王某犯抢劫罪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分歧】

本案在审理期间,针对本案的被告人为抗拒抓捕而使用了轻度暴力能否转化为抢劫,存在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逃跑过程中被被害人扑倒在地,其为了逃跑挥拳击打了被害人手臂两拳虽是事实,但该击打行为因被告人系在被扑倒在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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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从脆弱人性角度进行重构

作者:孙学文新闻来源:检察日报紧急避险乃脆弱人性面对危险状态的一种条件反射现象,法律对紧急避险的规定旨在保护人的生命、自由的天性,是法律保护生命权、自由权的一种表现。

■紧急避险的含义和性质

我国刑法规定了紧急避险,但没有给紧急避险下一个较明确的定义。较为统一的观点是:“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笔者认为,此观点是值得商榷的。首先,不能简单地认为保护的法益大于牺牲的法益,就没有超过紧急避险的必要限度,应该还要看牺牲的法益是否是避险行为所必需的。其次,此种法益衡量,排除了法益相等的情况,而法益相等对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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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虚拟银子以及销售赃银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基本案情
2007年9月至10月间,王某先后通过私接他人电话线并盗打168声讯台的方式获取充值卡号和密码,然后用此充值卡购买互联网同城游戏中的虚拟货币“银子”。此后,王某把获取的虚拟货币“银子”以100万两55元的低价,多次通过网络出售给一网络游戏虚拟装备销售商小Q(现仅知其QQ号),先后非法获利3620元。其间,小Q在同城游戏中的账号经常变更,经查明,王某和小Q交易的时候,并没有透露其是盗窃所得。最后人民法院认定王某构成盗窃罪,而小Q则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虚拟财产盗窃案,在案件处理中,对王某定性为盗窃罪没有什么争议,而对小Q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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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是否恰当

作者:洪爱民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检察机关的侦查人员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的情况。笔者认为,这种做法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而且不利于保证案件质量。理由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这种做法不利于对侦查工作进行监督。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法律。侦查和起诉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两个不同的诉讼环节,一般情况下由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分别行使侦查和审查起诉职能。在检察院自侦案件中,虽然侦查与起诉部门同属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但侦查部门开展的侦查工作同样应受到审查批准逮捕部门和审查起诉部门的监督,不能因刑事诉讼程序中履行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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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性超期,换押制度缺陷不容忽视

李积国

换押制度最早规定于1999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指公、检、法机关在办理公诉案件过程中,对被羁押的人员,随着诉讼阶段的变化和办案单位的更替,新承办单位须以书面通知看守所的制度。该制度实施10年来,对规范公检法执行刑事案件办案期限、减少超期羁押现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起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因制度规定存在缺陷导致在押人员被隐性超期羁押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当前换押制度存在的问题

1.换押期限规定与刑诉法没有相互衔接,容易造成超期羁押。《通知》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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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京平: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几个问题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当前司法机关开展的严打整治斗争重点惩治的犯罪。本文拟就本罪客观方面和司法认定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以期抛砖引玉,就教于同仁。

一、关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客观方面特征

1、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与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的区别

所谓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是指倡导、发起、策划、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创建组织,确定其名称、宗旨、人员安排、活动方式、组织纪律和行为规则,发展组织成员等。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是整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源头行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从无到有,各成员之间形成协调一致的犯罪“合力”,是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关键行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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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29条与刑诉中有关回避规定的不协调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与其所承办的案件或者案件的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因而不得参加该案件的审判、检察、侦查等活动的一项诉讼制度。而回避理由就是指法律(包括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实施回避所必备的事实根据。从理论上讲,可作为司法人员回避根据的情形主要是他们与案件或当事人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以至于难以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处理。为了使这一抽象的根据具有可操作性,各国刑事诉讼法一般均明确设定了若干个符合这一根据的事实情境,使其成为回避的法定理由。

《刑事诉讼法》第28条对回避的理由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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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如何认定

宋君华

实践中,对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中“国有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范围认识不一。其中,对“工作人员”是否应限定在“从事公务的人员”也存在争议。依据特别条款(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优先于普通条款(刑法第九十三条)的原则,从立法本意来看,立法者在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中规定挪用公款罪的两种主体时,有意使用了“工作人员”、“从事公务的人员”这两种不同的表述,其目的就是为了扩大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范围,从而加大对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挪用型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即国有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属于一种独立的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类型。因此,这里“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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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国有公司采购时主动提价占有差价如何定性

作者:周清水吴萌新闻来源:检察日报为国有公司采购时主动提价占有差价如何定性关键在于正确认定该行为侵犯的财产性质

案情:李某系某国有公司财务经理,受公司指派到某地采购杏仁。到某山区后,该地正急于销售本地产的杏仁,提出以每吨1.5万元的价格给李某。李某见价格便宜,主动向对方提出每吨再加5000元,多出部分以回扣的方式返还给李某。后李某以每吨2万元的价格为公司购回杏仁10吨,自己将回扣5万元据为己有,后案发。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经济往来中收受他人回扣,其行为构成受贿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所收受的钱财名为“回扣”,事实上是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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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死刑与德里达的死刑解构

死刑是什么?

一般来说,法律学家可能会很严格地告诉你:死刑,是国家为了维护统治而对犯罪分子所采取的剥夺生命之刑罚。问题似乎得到了一种不坏的回答,但思考的可能性恐怕也就终止在这种事实性的狭义陈述之上了。

死刑究竟是什么?它是否仅仅是个法律或法学问题?它是否跟普通人的生活没有干系?法国当代哲人德里达对死刑的解构性分析,大概能给这个问题的思考拓出一块更广大的空间。在他看来,思考死刑,首先是思考国家的政治神学基础,是思考犯罪、刑罚概念的文化历史演进及其后面的神学-哲学逻辑,是思考人的特性,也是思考人作为社会动物的权利构成。

作为“人之特性”的死刑之疑难

德里达2000年于巴黎高等社会科学院进行的死刑研究讲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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