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问题与对策

现行刑法自1997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罚金刑的适用情况如何?据笔者对河南省开封市某区法院1997年10月至2004年9月判决适用罚金刑的案件进行分类排队,该院7年来判决适用罚金刑的案件共364件421人,其中单处罚金61件79人,已全部执行完毕,执行率100%.其中并处罚金的执行83件92人,执行率仅为27.39%,这一调查数据显示:目前罚金刑的适用问题多,隐患多,执行难。

罚金是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一种刑罚方法,是对罪犯进行惩罚的一种手段,其性质是不仅能使犯罪分子深感无利可图,而且有利于遏制犯罪分子再犯罪能力,强化刑罚的特殊打击和预防能力。人民法院正确适用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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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的法定刑研究

2003-12-31【大中小】「英文标题」LegalSentenceofCorruptionCrime

「作者简介」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北京100088

翟长玺(1975-),男,山东人,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法学硕士生。

「内容提要」分析刑法典中贪污罪法定刑设置存在的不足,并认为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从根本上违反了刑法三大基本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及刑法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而且贪污罪法定刑的设置还存在其它一些问题,如附加刑包括罚金刑和没收财产刑等设置不当。最后,提出与上述问题相应的立法建议,如使贪污罪的量刑档次的划分法定化、确定化、均衡化。

「英文摘要」Corruption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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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问题

2004-2-9【大中小】中国《刑法》第133条第3款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里的“因逃逸致人死亡”就是新刑法增设的相对于原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但是,逃逸行为特别是行为人的主观罪过是复杂的,对如何理解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在刑法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认识不一,目前主要有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这一规定适用于由交通肇事罪转化成的故意犯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这一规定既适用于行为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而过失致人死亡的情况,也适用于因间接故意致人死亡的情况;

第三种观点认为,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规定,应仅限于过失致人死亡。具体指行为人第一次违章肇事致人重伤、死亡后,在逃逸过程中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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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受贿行为之定性

?案情?张某曾任某市常务副市长,在其任职期间,先后20次收受本市财政局、国税局以及工矿企业等单位以各种名义送的红包,累计价值达10万余元。?争议?本案定性存在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理由是:财政局等单位送给张某财物,不是因为亲友关系互赠礼品,而是因为张某的职务、地位同其有着利害关系,虽然在送财物时没有提出为自己谋取利益的要求,实际上,他们是希望日后张某可以给予必要的关照。而张某对于送者的意图也是十分清楚的,虽然未明确表示为对方谋取利益,但是双方心照不宣,因此实质上是以“权力为支点的特殊交易”。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理由是:即使张某收受他人财物与本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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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

随着本世纪中叶刑事被害人学的兴起和被害人要求刑事程序保护的呼声高涨,被害人在各国刑事程序中的地位日益受到重视。于这种大形势下,在我国研究被害人的诉讼地位,正确确定被害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是诉讼理论研究的需要,也是司法实践所急需。

考察世界各国的情况,关于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的规定不尽相同。英国和美国刑事被害人在诉讼中的地位较低,在英国被害人参与刑事诉讼,虽然原则上被害人个人有起诉的权利,然而除部分犯罪外,在1985年刑事起诉法实施前,绝大多数案件是由警察开始起诉程序的。在刑事程序中,是否逮捕被告人,是否予以羁押、是否起诉、判决和量刑、变更审判日期以及向新闻界提供有关被害人情况的范围等情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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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话银行非法占有他人储蓄卡上存款的行为是否可以定性为盗窃罪

花秀骏、卢爱国

[案情]
被告人郑某系江苏沃得集团装配车间装配工。2003年3月至8月间,其利用午休期间车间无人之际,通过车间统计员的电脑分多次秘密窃取了本车间多名职工的工资卡—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卡号。为达到将卡上存款据为己有的目的,其在得知可以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系统将卡上存款转移到指定的联通手机卡帐号上,再通过向联通公司申请销号即可套取手机卡帐号上的现金后,弄了一张名为“王力军”的假身份证,并以此名办理了一张联通手机卡。同年8月10日至13日,其利用被害人疏忽未更改储蓄卡原始密码的便利条件,先后64次通过建设银行的电话银行客户服务系统将上述职工储蓄卡上的钱款转移至“王力军”的联通手机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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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的理解和思考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一条款是专门针对在审判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法官违法犯罪而制定的,被列为枉法裁判罪。这一罪名的确立,无疑对法官严肃执法,秉公裁判,提出了更严、更高的要求,笔者就这一罪名的构成谈一点个人理解和引发出的思考。

这一罪名的成立,必须是法官在审判民事、行政案件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歪曲事实,违反法律规定,作枉法裁判。因此,该罪名的构成应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一是该罪名侵犯的客体是审判机关的正常活动。法官的任命是依法定程序而决定的,非经法定程序任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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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司法解释亟待修改和完善

1998年3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在当时为指导司法机关办案,打击犯罪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社会危害性较大且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行为,由于无相关司法解释或相关司法解释不合理,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对其定罪量刑或罪刑不相适应,这些解释已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办案,在多处亟待修改:

一、关于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目标或国家珍贵文物为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尽管该解释的原意只是列举两个例子,而未穷尽所有未遂形式。但在司法实践中却造成了对“情节严重”难以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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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来我国刑法发展的基本特征

【内容提要】文章认为刑事立法促进了刑法学的发展,改革开放催发刑法知识的更新,国内外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拓展了刑法的空间。30年来我国刑法学在学科建设在广度和深度两方面均取得了重要进展,刑法研究方法呈现出多样性。同时文章还指出当前我国刑法学研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进途径,并对今后刑法学发展的提供了基本的方法论。

【关键词】刑法学,30年,发展,动力,改进

人们喜欢选取逢五逢十的倍数年份来庆祝或纪念某个重要的日子或事件,并且似乎已成为一种普遍做法。在这样的“范式”下,学术界也喜欢以某个时段为界,回顾或反思某些学术问题。本文即以1979至2008年的30年为范围,对我国刑法学的研究发展作一考察。

一、30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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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如何定性

案情简介:王某等人受骗加入张某以网络营销为名组织的传销网络,除上线费2500元外,还交纳了培训费、生活费等大量费用。王某等人发现上当受骗后,即向张某索回财产,遭到拒绝后,扇了张某两耳光,张某交出存有刚骗来的上线费的龙卡一张及密码,王某等人取走卡上部分钱后,均分。

第一种观点认为王某等人行为构成抢劫罪,并依刑法第263条第一款、第四款加重处罚。

第二种观点认为王某等人是传销的受害者,张某非法占有了他们的财产在先,应从涉案数额中扣除王某等人交纳的上线费,余额应做为抢劫数额予以认定。

第三种观点认为王某等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现对理由予以阐述:

一、任何一种犯罪都由四个构成要件组成,抢劫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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