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结果加重犯的几个问题

结果加重犯是刑法学的一个重要理论,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由于我国刑法著作中关于结果加重犯的介绍不多,广大刑事法官对该理论了解很少,在司法实践中遇到此类问题(如故意伤害罪中)往往产生困扰,尤其在涉及到复杂客体、复合罪过的情况下,困惑更多。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在我国形成通说的结果加重犯的有关理论,以供大家在司法实践中参考。

一、结果加重犯的概念

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引起了可归责于行为人的加重结果,刑法对加重结果规定了加重法定刑的犯罪形态。

(一)基本犯罪

行为人必须实施基本犯罪且该犯罪引起加重处罚的结果构成结果加重犯。因此基本罪是组成结果加重犯的基石。基本犯罪必须是刑法明文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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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型犯罪初探

2003-12-17【大中小】运输型犯罪(不包括走私罪等涉及运输行为的犯罪),依犯罪对象的不同,主要散见在《刑法》以下条文中:第125条(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运输核材料罪)、第171条(运输假币罪)、第341条(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第347条(运输毒品罪)、第352条(非法运输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对运输型犯罪的刑事立法由来已久,原《刑法》中就有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罪、运输毒品罪等规定。由于前几年这类犯罪的发案率不高,所以,未引起各界的太多关注。然而,近几年这类犯罪呈直线上升的趋势。本院1999年5月份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件,其中运输假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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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机被安读卡器致储户存款失窃银行应否担责

〔案情〕

原告王某在被告建行某支行申领龙卡储蓄卡一张,2009年2月27日傍晚,王某在建行的一台ATM机上用自己的建行储蓄卡分两次取款200元。第二天上午,在某营业部的ATM机上,有人凭王某的建行储蓄卡和密码,分8次取走现金12700元。2010年3月7日,王某发现其存款被盗取,遂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取了案发现场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当日,在王某取款之前,3名犯罪嫌疑人在该建行的ATM机上安装了一套窃取银行卡信息的设备。

〔分歧〕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银行应否承担责任产生了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建设银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储户在银行办理了借记卡,即与银行建立了储蓄合同关系,根据储蓄合同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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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被告构成的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还是私藏枪支罪

主题:本案被告构成的是非法持有枪支罪还是私藏枪支罪日期:2006-9-68:39:09作者:程耕轮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1年5月间,被告人刘某将他人寄保管的仿“六四”式手枪一把及“国产六四”式手枪子弹四发分别藏匿于福建省石狮市科盾医院、石狮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石狮市长宁路等处路边的草丛内。同年9月8日凌晨,被告人刘某持该手枪及子弹窜到石狮市振兴路欲与蔡某等人打架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并扣押仿“六四”式手枪一把及子弹三发。

[审判]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刘某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向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公开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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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举报在预防职务犯罪中的作用

预防和惩治职务犯罪关键在于监督。职务犯罪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从本质上讲是权利的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利必然导致腐败,要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就必须有效监督权力,制约权力。下面仅就举报在监督、制约职务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略抒己见。

一、举报工作网络已广泛建立,形成了对职务犯罪的监督体系。

在我国,监督有多种形式,群众监督是其中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重要形式,可以有效制约权利,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但是,群众监督并不能自发地实现监督的最终目的,还必须通过专门机关的监督才能真正发挥作用。设立举报中心就是接待来信来访,办理控告、举报等案件的一项职能工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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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某的行为能否认定为立功

作者:杨庆艳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6年6月,马某、任某盗窃他人财物销赃给章某,在侦查机关以收购赃物罪对章某执行逮捕时,章某向侦查机关检举马某还有伙同他人盗窃某公司电缆线的犯罪事实,侦查机关据此讯问了马某,但马某未交待章某所检举的盗窃某公司电缆线的犯罪事实。直至同年7月,看守所在进行坦检教育时,马某主动交待了其伙同黄某等人盗窃公司电缆线的事实,侦查机关根据马某的交待抓获了同案犯黄某等人。

[评析]

对于章某的检举行为能否认定为立功,审理中存在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一、章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立功。

理由是: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检举其他犯罪分子的重大罪行,或者较多的一般罪行得到证实;或者提供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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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恢复性司法看刑事和解在我国的引入和应用

众所周知,以国家起诉为标志的现代刑事司法模式和以监禁刑为中心的现代刑罚结构带来了很多问题,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难于统一,被害人的损失难以获得补偿,成本过高,改造效果不理想等。面对这些问题,许多国家的刑事司法工作人员和学者开始探索和思考一种新的刑事司法模式,恢复性司法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一、恢复性司法引入刑事和解的理论与实践

恢复性司法认为,现代刑事司法制度主要还是报应性刑罚,通过对犯罪人人身自由的限制来惩罚和打击罪犯。“有害的正义”是恢复性司法对现代刑事司法制度的一个简单概括。除了惩罚犯罪人之外,它们什么也没有得到。通过刑事司法活动,犯罪人、被害人和社区都受到了损失。恢复性司法试图对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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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据规则

司法活动中的证明,是运用证据资料按照思维逻辑判断某种事实真相的过程。为防止主观臆断,保证判断的准确性,对于证据的取舍与运用,不能不受某些规则的制约。这些规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即为证据规则。因此可以说,规定证据搜集、证据运用和证据判断的法律准则即为证据规则。这一解释应当说是对证据规则概念在广义上的界定。由于在证据法的理论与实践中,证据运用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证据能力,即某一证明材料是否具备作为诉讼证据的资格问题,而确立诉讼中的证据规则的主要目的,则是为了防止将不“适格”的证据纳入诉讼过程,因此,从狭义上讲,证据规则是指确认某一证据材料是否具备证据能力的法律要求。本文基于新刑诉法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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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案后外逃,再次投案的行为仍应该认定自首

对于自动投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又主动投案,能否成立自首,司法实践认识不一。笔者认为,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在取保候审期间处逃,后又到公安机关主动投案,符合《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故犯罪嫌疑人能被认定为自首。其理由如下:

首先,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符合法律关于认定自首的相关规定。我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而《解释》第一条第二款又明确了“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不管犯罪嫌疑人先前是否曾经自动投案,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且外逃期间被批捕,确实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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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应如何定性

本案应如何定性

作者:杨永波方琳琳发布时间:2007-10-1709: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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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1988年5月至1996年间,被告人李某甲担任某村民委员会主任(下称村主任),1995年6月至1996年兼村党支部书记。李某甲在任村主任期间,与其弟李某乙等个人承包了村属企业A商店和B花岗石厂。1995年2月,A商店欲从C钢厂购买一批钢材,但缺少资金,其时C钢厂尚欠该村部分土地征用补偿款,被告人李某甲与李某乙商议,利用李某甲担任村主任的职务便利,从C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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