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称他人男友索回被偷钱包而占有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

陈华

【简要案情】

2008年3月31日,李某在一公交车上扒窃了雷女士一个钱包,包内装有现金3950元。李某扒窃的全过程被坐在雷女士后面的罗某看见,但其并没有出声。待李某下车后,罗某也跟随小偷下了车。李某行走不远后,罗某突然上前抓住李某说:“快把你偷我女友的钱包交出来,要不就送你到派出所去。”李某信以为真,只好把钱包交给了罗某,罗某将钱包拿回后占为己有。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罗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用冒充他人男友欺骗李某的行为,使李某“自愿地”交出了所盗钱包,罗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采取了威胁的方法,使李某产生恐惧心理,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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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非法占有”犯罪目的探析

合同诈骗罪的主观要件要求具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合同诈骗他人公私财物的故意。如何确定“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这不仅是认定该罪主观故意的关键内容,而且也是区别此罪与彼罪的基本因素之一,但这个问题在刑法理论界长期争论不休,给司法实践带来了困扰,使合同诈骗罪成为了疑难复杂的罪名之一,笔者就这个问题,做如下探讨:

合同诈骗罪就是利用经济合同为手段的犯罪,注定其与民事活动具有不可分割的关联性,且犯罪故意产生时间具有复杂性,更加使其与民事欺诈难以区分,这些特点决定了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的犯罪目的对认定合同诈骗罪具有着重要意义和一定的难度。

“非法占有”是行为人主观心理活动,而心理活动往往不为人知,难于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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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第3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可以提起自诉。表明,被害人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所作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不服,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提起自诉、予以救济。笔者在此将与此相关的法律规定总称为“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被害人自诉救济制度的设立体现了立法者的双重意图:一是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二是强化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监督。然而,笔者认为,就我国现行刑诉法的规定而言,其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有误区,不仅难以实现立法原意,也破坏了刑事诉讼中其他原则、制度的执行。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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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介绍贿赂罪与贿赂共犯的区分

作者:程庆颐蔡淑英

介绍贿赂罪有其存在的独立价值,在法律没有修正取消的情况下,应当依法适用;当然,由于其与贿赂共犯极难区分,故要慎重适用。介绍贿赂罪与贿赂共犯的区别点主要在于:

一、犯罪主观方面。第一,可看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贿赂双方合谋程度或合意程度的深浅。如果,行贿、受贿的起意、造意均不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挑起或教唆的,贿送财物的计划、方案也不是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参与制定的,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是出于情面、义气、惧怕、贪利等原因被动、无奈或被迫执行该贿赂计划,则应认为合谋程度、共同故意不明显,不宜认定为贿赂罪共犯,而宜认定介绍贿赂罪;第二,可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谋取的利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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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预防和控制职务犯罪之宏观战略对策

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滥用权力、亵渎权力的表现,是最为严重的腐败形式。预防职务犯罪是治理职务犯罪、促进廉政的根本措施,可以防患于未然,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必须制定完善的、科学的宏观战略决策。笔者认为,今后我国预防和控制职务犯罪工作的战略方针和工作目标应是:由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全面预防、检察机关的部门预防向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下面,笔者拟就此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现阶段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不力,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针对性不强,对预防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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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交通肇事罪不宜判处缓刑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摩托车等交通工具不断进入普通家庭。然而,随之发生的交通肇事案件亦呈上升趋势,交通肇事已成为一种多发犯罪行为。交通肇事案件为何会出现骤增现象,主要是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车、超速驾驶及疲劳驾车现象严重。除此之外,笔者认为,量刑偏低,也是交通肇事案件不断上升的因素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交通肇事被告人均被判处缓刑,酒后、无证驾驶和肇事逃逸案中,判处实刑的比例也很低,从而使相当一部分驾驶员抱着有钱就不怕判的想法而一再违章行驶,最后发生车毁人亡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为预防和减少交通肇事犯罪,必须加大惩治力度,重新审视对交通肇事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及量刑,严格掌握缓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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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在欠条上方加注的是还款期限还是还款证明?

[案情]:
1996年2至6月间,勒某为祁某建房、垒鸡舍及干其他一些杂活,计款6000元,祁某陆续给付勒某3000元,于欠款祁某于1996年11月6日为勒某出具欠条一份:“今欠到人民币叁仟元整”,在该欠条的上方有“截止:96.11.16,祁某与勒某所有工资结清”字样。此后,祁某即常年在外打工,只偶尔回家过几次,每次只住几天。2005年10月30日,勒某持上述欠条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祁某偿付该3000元欠款。庭审中,勒某陈述欠条上方的文字是在1996年11月6日祁某出具欠条的同时书写的,是祁某对还款时间的承诺,但其到期并未给付,并提供了三位证人证言作证,用以证明勒某曾多次向祁某催要欠款,且证人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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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广电局可以起诉公安局吗

本案广电局可以起诉公安局吗

作者:刘万金发布时间:2006-05-1009: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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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私接有线电视传输线,县广播电视局(下称广电局)派员前往检查,丁阻止。县公安局以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为由,决定对丁治安拘留15日。丁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并列广电局为第三人。市公安局作出撤销拘留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广电局不服,到法院起诉市公安局,请求撤销行政复议决定。本案广电局可以起诉市公安局吗?有意见认为,广电局作为行政复议中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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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斗殴中致被害人跳水逃避而溺死的行为定性

作者:余剑

【案情】

2006年4月11日晚8时许,胡某、钱某与魏某等人在回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暂住处途中,与邢某(在逃)因琐事发生争执。邢某回其打工的某乐器公司后告诉同在该公司打工的老乡田某(在逃),田即通过魏某打电话联系胡某,双方约定通过打群架的方式解决纠纷。当晚10时许,田某纠集了彭晓某等老乡共30余人,胡某、钱某也纠集了何某等10余人,双方均持铁棒等凶器至斗殴地点。胡某一方见对方人多,遂逃离现场,田某一方即追赶。田某、邢某及彭晓某、彭某、向某等人追赶上何某,田某等人对何某进行殴打,何某被迫跳入路边池塘。田某、彭晓某等即在池塘边捡起石块向池塘内冒出头的何某投掷,使何的头部不能浮出水面,致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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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供述的自愿性”判断庭审口供真伪

古今中外公开报道的错误定罪的案例中,因虚假供述而导致的错案屡见不鲜,这表明判断庭审中口供的真伪是一个长期的、世界性的难题。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被告人在法庭上的供述与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不一致的情况,我们一般称之为翻供。换句话说,此时的翻供就是在审判过程中主张其在侦查、起诉阶段的供述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有两种可能:一是声称在侦查、起诉阶段否认犯罪的陈述是虚假的,因而在法庭上作出了有罪供述;另一种可能是声称在侦查、起诉阶段认罪的陈述是虚假的,因而在法庭上又主张自己无罪。

对于第一种主张,即在侦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而在法庭上认罪的情况,在实践中不常见,因而一般不被人们所关注。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法庭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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