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03年5月15日下午,度某(男,23岁,个体司机)和结识半年的女青年李某(20岁,某旅行社导游)在宾馆开房,二人进房间后,度便称喜欢李。被拒绝后,不仅没有放弃不规之念,反而继续纠缠,并动手脱掉李衣服。这时李提议:晚上来陪度。度同意后叫了一辆出租车,将李送到旅行社。李办完事出来,给度打手机,让度到门口接。(二人相互能看见)度让李上车一起去了石门水库。到达后,李不高兴,度提议让李的朋友杨某、刘某也来玩,随后,度的朋友曹某将杨某、刘某带到石门,度几个人在打牌,李在观看,在石门吃过晚饭后,五人坐出租车回县城,其他三人下车后,度不让李下车,又让出租车将二人送到宾馆门口,李要回家,度要让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