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司法实践中重点监督发回重审中的五个问题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发回重审主要适用于原判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原审违反法定程序两种情形,具体到不同的诉讼法,发回重审在适用上还有一些细微的区别。例如,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只能发回重审,而对于原判认定事实错误或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而行政诉讼法对以上两种情形则规定既可以发回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刑事诉讼法详细列举了违反法定程序应发回重审的情形,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则笼统规定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需要发回重审,具体什么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属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法律没有直接规定。此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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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盗走公司财物的行为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情简介】
今年4月25日晚11时许,重庆市开县某劳务公司(以下称劳务公司)指派到开县某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称电力公司)的保安周某与出租车司机段某联系,用段的车拉点东西。随后,周某带着钢锯进入公司,寻机将堆放在院坝的铜芯电缆锯下2.55米,之后将电缆扔出墙外,段将电缆用车运走。经鉴定,被盗电缆价值2933元。
【分歧意见】
对本案如何处理,讨论中有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保安有守护库房及库房外的物资不被他人盗窃和破坏的职责,周某利用保安的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应当构成职务侵占罪。但由于数额达不到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因此,周某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劳务公司与电力公司签有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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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合同谈判信息当然属于内幕信息

作者:叶建平黄金钟

新闻背景:

2008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法院对被称为“中国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的杭萧钢构案作出裁定,驳回被告人陈玉兴的上诉,维持原判。陈玉兴上诉的主要理由是:2007年2月11日下午,其从杭萧钢构公司事业部经理罗晓军处得到的关于谈判重大合同的信息不属于内幕信息(2月15日该公司就这一信息发布公告),2月12日的交易不应被认定为内幕交易。

重大合同谈判信息当然属于内幕信息

杭萧钢构案争议的焦点之一是内幕信息的界定问题。内幕信息又称为内幕消息、内线消息、内部消息等,各国规定不一。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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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范围宜扩大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对怀孕的妇女适用死刑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在死刑适用上坚持少杀、慎杀的刑事政策,也体现了立法上的人道主义精神。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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刍议我国盗窃罪的立法修改与完善

一、盗窃罪概述

(一)盗窃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1、客体要件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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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的研究

近几年来,交通肇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的比例呈上升趋势。交通肇事案件的增多,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危害后果严重,社会影响大,善后处理难,针对这类案件大幅度增长的趋势,而立法却相对滞后,给审理这类案件带来了许多难题,因此认真研究此罪对立法的完善和发展是大有裨益的。

一、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只有交通肇事行为完全符合该罪的犯罪构

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是:

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交通运输”,这里是指公路、水上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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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斯海正当防卫案

来源:福建高院内容:被告人:方斯海,男,42岁,福建省大田县人,系大田县建设乡大同村农民。1992年9月19日被逮捕。1992年9月8日上午8时许,被告人方斯海挑着米糕,与其妻及同村的村民方国强一起,前往建设乡赶墟,途中遇到其侄儿方五四(21岁)。方五四平日有偷摸行为,多次受到方斯海的管教,因而对方斯海有积怨,近日又得知其弟因偷砍他人毛竹,受到方斯海的当众指责,心中更加不满。方五四此时见到方斯海,即责问说:”你今天讲我什么?”方斯海说:”我哪里讲你什么?”方五四又说:”我今天要打死你。”他随即抓住方斯海的衣服,用拳打方斯海的胸部,用脚踢方斯海的腿部,并将方斯海推倒在路旁距地面约3.5米深的地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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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刑事和解的中国模式――以刑事谅解为基础

TheConstructionofChinesePatternofCriminalCompromise

OntheBasisofVictim-OffenderReconciliation

【学科分类】刑事诉讼法

【出处】《政法论坛》2008年第6期

【摘要】刑事和解是控辩双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对话和协商,就刑事纠纷的解决达成一致意见,从而终结诉讼,不再将案件移交法庭审判的活动。国家与被追诉人之间的“刑事和解”和被害人与犯罪人之间的“刑事谅解”具有完全不同的法律意义。目前国际范围内的刑事和解主要包括宽宥型、合作型和妥协型三种类型。我国和谐司法语境下的刑事谅解与西方恢复性司法语境下的刑事谅解有着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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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

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刑罚的规定上,也与成年人犯罪有着明显的区别。这是由于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还处在生长发育之中,他们既有容易被影响、被引诱走上犯罪道路的一面,又有可塑性大、容易接受教育和改造的一面,因此从我国适用刑罚的根本目的出发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我国刑法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处理上,规定了两条重要的原则:一是从宽处罚的原则;二是不适用死刑的原则。以下我们根据这两条原则来分析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的刑罚。

(一)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

我国的刑罚体系,共有五种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三种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但是根据我国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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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货币罪犯罪对象的认定

作者:◇崔丽杰

伪造货币罪是指没有货币制作发行权的人,依人民币或外币的外部形状特征,制造外观上足以使一般人误认为是真币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对该罪犯罪对象的认定,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笔者就此作如下探讨。

一、外币可以作为伪造货币罪的犯罪对象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货币。所谓货币,是指在本国具有强制通行力、代表一定价值、用作支付手段的特定物,包括硬币和纸币。我国刑法对货币的规定有一个发展过程:1979年刑法规定的货币仅指人民币,当时外国货币在国内市场不能流通或者兑换,对于伪造外国货币的行为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理,特殊情况下以诈骗罪论处。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外国货币在国内市场逐渐可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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