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则理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简要案情]1991年陈某涉嫌故意杀人犯罪后潜逃。被告人陈某某分别于2003年春节和2004年春节,明知其子陈某系涉嫌犯故意杀人罪后潜逃的人,仍为其提供住处,将其窝藏在家中十余天,帮助其逃避司法机关的侦察。陈某现仍在逃。[主要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的“犯罪的人”如何正确定义?
2、被窝藏的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未经法院审理确认,能否先行对窝藏人以窝藏罪定罪量刑?
[分歧意见]
公诉机关以被告人陈某某犯窝藏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可以对该被告人先行以窝藏罪定罪量刑。理由是:窝藏罪的犯罪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