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诈骗罪,是指在金融活动中,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作为从传统财产犯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直接故意犯罪,金融诈骗罪兼具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公私财产所有权的双重性质。我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典将金融诈骗罪分解为8个罪名,但仅在集资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中明确规定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由此引发出一个问题:其余6个罪名的成立是否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种意见认为,作为一种侵犯财产犯罪,构成诈骗罪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既是诈骗罪的必要构成要件,也是区分诈骗犯罪与其他犯罪的主要依据。虽然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