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游者梦游中持刀伤人的行为究竟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章官

梦游中持刀伤人,究竟要不要负刑事责任?

日前,浙江首例此类案件中的涉案人员———河南青年童某经司法鉴定为:“意识障碍”行为无刑事责任能力。前日,童某被解除刑事拘留。

事情发生在6月13日凌晨3时许,杭州西湖区留下镇福来旅馆。旅馆的王老板睡在大厅沙发上值夜班。熟睡中,他感到脖子一阵剧痛,惊醒后,一摸竟是满手的血。王老板慌忙起身,可是大厅四周一个人影也没有。他搜索到108房间门口时,发觉里面灯亮着,便冲了进去。突然,门后窜出一个黑影,手持一尺多长的水果刀刺中他的左胸……被打斗声惊醒的老板娘和周围邻居赶来将行凶者制服。

杭州留下派出所对行凶者童某刑事拘留。据童某交代,他于6月10日来到杭州,在到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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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 肖中华:不纯正不作为犯的认定

赵秉志(以下简称赵):刑法理论上从行为表现基本形式的角度将犯罪划分为作为犯与不作为犯。在不作为犯罪内部,又分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前者是指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偷税罪、第二百六十一条遗弃罪、第三百一十一条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和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均是纯正的赵秉志肖中华不作为犯。后者是指大多由作为形式构成但实际却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如以不作为方式构成的故意杀人罪、放火罪等等。就纯正不作为犯而言,由于刑法对它的构成要件作了明文规定,法律对它的作为义务一般也有了明确界定,所以认定的问题不大(当然,对于构成要件要素的理解,如什么是刑法第三百一十一条中所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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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法律规定中的性别立场

【摘要】强奸罪的不少规定带有明显的性别色彩,是以男性为中心来对这一现象进行调整的。从新的视角来思考,强奸罪的主体应是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应为复合客体:隐私权和性愉悦权。婚内的强奸同样存在,但对其范围应加以限制;幼女的认定应该有更为合理的标准。
【关键词】性别歧视;强奸罪;婚内强奸

【正文】
一、一种歧视

在法律领域,人们倾向于这样一种观点:女性在法律上与男性相比得到更多的照顾和利益。比如关于妇女55岁强制退休的规定(而男子却是60岁),比如关于妇女休产假的特别规定,比如刑法中的拐卖妇女罪、强奸罪、奸淫幼女罪[1]强制猥亵妇女罪的规定,比如《婚姻法》保护妇女权益的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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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研究

论文作者:陶松赵云来源:人民检查日报

摘要:刑事司法中,犯罪人和被害人相伴而生,过去,我们把过多的目光聚焦到了犯罪人的权利保护上,而对被害人的保护和救济有所疏忽。建立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标志着我国刑事立法和司法的重点从单纯的被告人权利保障转移到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同等保护,这既是刑事法社会保护价值诉求的具体直接体现,也是和谐社会刑事政策的必然要求。无论是从实然角度,还是应然角度而言,建立此制度都有其正当性,也有其建立的理论基础和重要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刑事被害人救助犯罪人

一、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历史与现状的考量

刑事诉讼程序的启动,经历了一个漫长的由私诉到国家追诉的过程,犯罪发生之后,被害人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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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人及其刑事责任在 本案中如何确定

在一般的刑事案件中,有时存在这样一种特殊的情况:被告人自称在犯罪中充当线人,不应对其定罪。
[案情]:

被告人王某与同伙一起去仓库,王某站在门外负责把风,其他人进仓库偷袜子,之后将袜子背出放在三轮车(王某作案前盗窃所得)上,由王某将三轮车骑走转移赃物。之后,王某向联防队保卫人员汇报案件经过并领取200元“线人费”。案发后,检察院以王某犯盗窃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评析]:

此案中被告人王某自称自己是线人,并确有领取200元线人费的事实。审判人员对于其是否为线人该如何认定,如果认定其为线人,其刑事责任该怎样确定?

笔者认为有以下三点可作为确定的依据:首先,线人不是随意充当的,指派线人的主体是法定的,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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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处着手改善证据审查

证据审查不妨从三处着手

潘浩张芸

证据审查能力的高低决定着案件质量的优劣,作为承担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重任的检察官,严格审查证据至关重要。

□潘浩张芸

在日常办案中,我们发现,由于检察人员“角色不清、能力不足、责任不强、把关不严”等因素,以致在证据审查中存在着“应排除的不排除、能补充的不补充、该发现的未发现、当纠正的不纠正”等现象,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运用“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由点到面”的审查方式,“层层进阶、步步为营”,才能最终实现证据的“确实、充分”。

一、以点为基,由表及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有七大类,因此,应根据不同证据的特征有针对性地进行审查,例如,对物证、书证的审查,除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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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刑事案件立案条件的几点思考

现行司法实践中,刑事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所获得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也作了专门规定,其第八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立案适用条件有两个:一是有犯罪事实发生;二是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笔者对刑事立案的理解以及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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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伟:聚众斗殴罪若干实务问题研讨

一、聚众斗欧罪中“聚众”含义的理解
“聚众”是刑法第292条对聚众斗欧罪规定的构成要素,因此,准确把握其含义,对于正确认定犯罪具有重要意义。从字面上理解,“聚众”中的“聚”是纠集、召集之意;“众”指多人。中国自古以来就有“三人为众”的说法,所以,“众”应指三名以上的人。综合起来,聚众就是纠集或召集三名以上的人。由于刑法在聚众斗殴罪中强调众多的人形成一个整体与另一方进行斗殴,因此聚众中的人数应当包括实行纠集或召集活动的人,这种人通常是属于首要分子。
此外,在理解“聚众”时,应注意两个问题:(1)聚众既可以是事先纠集、召集,也可以是临时纠集、召集。对于临时的聚众,如果存在明确的纠集、召集行为,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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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完善被害人委托代理制度

应完善被害人委托代理制度

作者:徐建东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赋予了被害人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的权利,但对委托代理人的诉讼权利没有规定。如没有规定公安机关告知被害人可委托代理委托制度;没有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听取被害人或其诉讼代理人意见的操作规定;没有规定被害人的委托代理律师阅卷调查权;在对被害人委托代理的告知程序上,法律只明确了检察机关和法院的告知责任,对于公安机关的告知义务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既然立法将被害人提升为当事人,其与被告人应有同等的地位。他们委托的律师在为双方当事人服务方面应该享有平等的诉讼地位和大致相同的诉讼权利。为此,立法对被害人的委托代理制度应给予相应的完善。允许被害人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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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移植天然红豆杉是否构成犯罪

作者:黄耀平元平珍关宋凌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福建省光泽县某中药材公司职工余某自筹资金经营中药材种植。2000年6月,余某承包一片集体山场植树造林,在劈草炼山过程中,发现承包造林的山场零星生长着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幼苗(5厘米以下)。于是,余某将红豆杉幼苗偷偷移植到自己的中药材基地进行培育,以便今后出售牟利。因举报,余某被光泽县公安机关抓获。经侦查核实,从2000年6月至2004年10月余某从承包的山场移植红豆杉8株,从其他集体山场移植红豆杉17株,其5株在移植过程中死亡。

[分歧]:

对余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或者应构成何罪,各方意见不一,主要存在四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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