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方文军
一、基本案情
陈某系外地来京务工人员,为便利在北京求职,于2004年6月间以80元的价格从制假者手中购买了1张根据其提供的照片、姓名、住址等情况制作的伪造身份证,后被公安机关查获。9月,检察机关以陈某涉嫌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起诉。
二、争议焦点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对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存在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理由是,身份证必须由公安机关依法制作,制假者无权制作身份证,陈某为伪造身份证提供了照片、姓名、住址等信息,属于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的帮助犯,应以该罪定罪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陈某虽然将其本人照片、姓名、住址提供给制假者,具有帮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