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型抢劫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加重型抢劫罪若干问题的思考

董振宇

【摘要】:本文从司法实践角度,结合部分学者的观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抢劫罪中加重情节的法律性质、加重情节在刑罚裁量上的作用、加重型抢劫罪未完成形态以及刑罚裁量中注意的事项等几个问题进行探讨,提出本人的一些见解。

【关键词】:加重型抢劫罪;加重情节;法律性质;未完成形态;刑罚裁量

【正文】

一、加重型抢劫罪的含义

抢劫罪根据有无加重情节和加重处罚可以分为普通抢劫罪和加重型抢劫罪两种类型。因此,所谓加重型抢劫罪,是与普通抢劫罪相对而言,指行为在符合普通抢劫罪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因具有法定的加重处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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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迫债权人交出欠条并出具收据不构成抢劫罪

作者:周军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中国法院网2007年3月14日刊登颜梅生同志的《逼迫债权人交出欠条并出具收据构成抢劫罪》一文,案情如下:2006年5月18日,个体户李某因到批发商肖某处调货,而欠下肖某7000元货款。由于此前双方并不熟悉,原不打算赊销的肖某考虑生意难做,加之李某一再表示可以随他的车一起到他家去取款,在李某出具欠条后,便答应了李某的要求。路上,肖某提出自己回去时只能坐班车,而随车前往取款是为了方便李某,对他来说是多余的,要求李某另付给他回去的车费。李某认为当初交易时,双方并没有谈及此事,肖某已经通过销售赚了钱,返程的车费自然应该由肖某自付,肖某现在突然提出,无疑是敲竹杠。便暗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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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收买妇女、儿童难以构成犯罪

我们经常在媒体上看到某地破获一起重大拐卖妇女、儿童案,然而当被告人被判处拐卖妇女、儿童罪时,案件中的妇女、儿童被全国各地的多人收买,却无一人被判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于是,引起笔者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第六款的思考。

该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立法精神是有利于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解救。但笔者认为此款一定程度上牺牲了刑罚的严厉性和威慑作用,削弱了预防和惩治犯罪的效果。

从收买人的角度分析,他们明知是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而故意收买,其目的一般是为了与其结婚或收养,而刑法第二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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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路上方输运木材致人死亡如何定罪

作者:薛海华夏立彬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被告人陈某与林某,小学文化,农民,浙江省泰顺县人。2002年10月中旬,陈某、林某二人经林业部门批准在泰顺乌岩岭国家自然区外的省道公路上方一林区(林某家门前)砍伐林木。之后,陈某在公路上方高10余米的林地上负责把木材往公路输运,林某在公路上负责看管来往的车辆与行人。林某口渴便跑回家喝一口茶。期间,陈某往下输运木材时,其中一根木材被折断后反弹起来刚好射中来泰顺视察工作的浙江省人大副主任王某车后挡风玻璃,被折的木枝穿窗而过刺中王某的胸部。王某经抢救无效而死亡。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某与林某在输运木材时,由于其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导致了王某被木材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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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解释论立场看暴力取证罪之证人范围

■在刑事诉讼法学界,证人在概念和范围上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证人包括被害人。

■运用平义解释方法或者是运用特殊文义解释方法,都不应超出公民的预测可能性和社会容忍程
度。
■暴力取证罪犯罪对象之“证人”不应包括“被害人”;司法工作人员暴力逼取被害人陈述,构成犯罪的,可以滥用职权罪论处。

在司法实践中,对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暴力取证罪的犯罪对象证人是否包括被害人,存在较大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证人证言与被害人陈述是两种证据形式,证人与被害人是两个独立的范畴。证人是指能对案件提供证据的非当事人,被害人是指正当权利或合法利益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并因此而参加刑事诉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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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利要件是“受贿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还是客观构成要件

刑法第385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的,是受贿罪”。对本款规定的谋利要件到底是刑法上要求构成受贿罪的主观要件还是客观要件,长期以来,人们对此争论不休,在司法实务界,也正因为对此认识有分歧,导致在处理具体受贿案时适用法律的不统一。

一种观点认为,本条款规定的谋利要件是构成受贿罪的主观要件,只要国家工作人员在收受

贿赂时,主观上具有为请托人谋利的故意,不论在他收受贿赂后,客观上是否真的为他人谋利或是否真正具体地为请托人谋取到了实际的利益,都不影响受贿罪的成立,典型的就是当某人为了买官而向相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只要收受贿赂的官员主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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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发生在乡村路上该如何定性?–关键看该路是否允许社会车辆和公众通行

李鸣

案情:2008年12月5日22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三轮摩托车在当地掘港镇掘蔡路(该路系当地村民自行修建)行驶时,因超越吕某的电动车,与管某驾驶的同方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管某死亡。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地方。本案中,掘蔡路未经公路管理部门验收认定,根据《公路管理条例》,其非公路。所以,掘蔡路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指的道路,因而其不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之内,所以本案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应是指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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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假立功为贪官开脱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作者:陈召富新闻来源:正义网新闻线索:陕西靖边县林业局原局长高玉川贪污8万元,公安机关却开出假的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明为其开脱,导致法院一审对高玉川轻判。1月9日《检察日报》发表文章认为,公安局副局长王平等人的行为属于为职务犯罪分子制造伪证的性质,而且已经造成靖边县林业局原局长高玉川被重罪轻判、法院一审判决出现错案的事实,因而符合刑法规定的伪证罪的构成要件。1月23日《正义网》又有人发表文章认为,该案中公检法执法干部”执法犯法、知法违法”作伪证的行为,并不是构成伪证罪,而是符合构成徇私枉法罪的构成要件。

笔者认为:上述两种意见有失偏颇:所谓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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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主义犯罪构成要件理论

大凡从事刑法理论研究的同志没有不知道日本刑法学家小野清一郎的《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一书的。

小野清一郎先生是日本现代著名的刑法学家,早年曾师从于日本老一辈著名刑法学家牧野英一,后经司法考试合格,担任过地方法院的检察官。1919年底远渡重洋,前往大陆法系的故乡法国、德国留学,取得德国著名刑法学家贝林格(Beling)、毕克耶尔(Birkmayer)、迈耶尔(M.E.mayer)、李斯特(V.Liszt)、宾丁格(Binding)等人的真传。回国后,小野先生继承了Beling、Birkmayer的学术传统,并与牧野英一先生在刑法理论上发生了学术分歧,建立了自己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成为现代日本刑事古典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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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因怀疑其员工盗号,便强制其员工留在办公室的行为如何定性?

夏思扬、邱艳

【案情简介】

去年4月5日上午9时许,吴某到自己就业的电脑公司上班,上班后,公司老板张某某因怀疑吴某盗取了网络游戏帐号,便对吴进行质询,吴某予以否认。期间,张某某回自己的工作间接电话。离开前,张嘱咐员工罗某把吴某看住,让吴在工作室检讨问题。吴某寻机悄悄溜到门口,打开门栓准备逃跑,却被员工曾某发现。曾某将吴某拉住并和邱某一道用拳头打吴。罗某则用皮带敲了一下。吃过午饭后,经过协商,吴某愿意赔偿2500元钱,并立下字据。随后,吴某与其父亲吴某某电话联系,其父称钱一时凑不齐,叫吴某在公司等。在此之前,张某某曾与吴的父亲通话,吴父称下班后去公司。

当日下午3时许,张某某睡觉前嘱咐邱某把吴某看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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