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行为特征

盗窃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盗窃罪的行为特征;一是盗窃罪的法定构成条件。盗窃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特征是秘密窃取;盗窃罪在客观方面的法定构成条件,是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了解盗窃罪的行为特征,有助于区别此罪与彼罪;掌握盗窃罪的法定构成条件,有助于划清罪与非罪。关于盗窃罪的法定构成条件,即数额较大或多次盗窃,如何理解和认定,笔者将另行论述。这里主要就盗窃罪的行为特征,作一些介绍和探讨。

一、窃取行为的概念

盗窃罪的行为要件,各国刑法规定的不尽一致,大体可分三种情况:

1、概称窃取、偷取、盗窃等。如德国、法国、日本、巴西、意大利、瑞士、韩国、泰国、原苏联、蒙古、中国等。

2、不使用窃取等,而称占有、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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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从目的刑角度看中止犯处罚根据

对于中止犯减免处罚的根据应当从法律角度的社会危害性减弱以及刑罚处罚正当化根据的充分性、必要性减小两方面予以考量。

中止犯是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其特殊性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志决定了行为的停止形态,行为人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停止了犯罪行为的继续实施,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考察各国对中止犯处罚规定,各国刑法对中止犯的处罚都采取了必减免制或得减免制,甚至一些国家规定,只要中止犯在已实施行为中没有符合其他犯罪构成时,即免除处罚。对中止犯作如此宽大处理的根据何在,理论上众说纷纭,笔者试从目的刑论的角度进行阐述。

一、国外中止犯处罚依据的理论概览

对于中止犯处罚依据这一问题,西方刑法学者见仁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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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利息在银行同期利率四倍范围内的,受法律保护

【案情】

1999年11月30日,潮阳区(原潮阳市)某制衣实业有限公司向林某借款30万元,借款时立下借条,约定每月付还林某利息7500元(即月息2分),逐月结算,本金于2000年5月30日付还。借款后,制衣公司并没有按约定付还本息。林某于2000年4月委托余炳荣律师向潮阳市人民法院(现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制衣公司付还借款本金及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

潮阳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制衣公司向林某借款,有出具借条为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遂判决判决制衣公司向林某付还借款本金30万元及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

借款还钱,杀人偿命,这是老百姓常挂嘴边最朴素的法律规则。制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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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债型非法拘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定罪

按照刑法和《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行为人采用限制人身自由方法索取债务,无论债务属于合法债务还是非法债务,一般都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但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即只要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存在债务,非法拘禁行为均认定为非法拘禁罪。

笔者认为这样的做法不妥。司法实践中因行为人与他人有债务关系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考虑行为人的真实目的、行为本身对被害人人身自由的剥夺程度,对人身安全的威胁程度等各方面的要素综合考虑。行为人采用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索取债务,一般情况下应当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但以下几种情况应当分别而论:第一,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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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的几种特殊行为性质认定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熊选国立案庭审判员苗有水

熊选国(以下简称熊):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三种情况:一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二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是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一般说来,挪用公款行为的性质不难认定。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挪用有价证券、金融凭证用于质押,挪用公款归还个人欠款以及挪用公款用于注册公司、企业等行为,处理时容易发生争议。

苗有水(以下简称苗):有价证券、金融凭证不同于现金,一般而言很难被所有人、持有人以外的人直接用于支付,因而不易出现被“挪用”的机会。但在实际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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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起诉中退回处理程序在司法实践中亟待规范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诉讼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重新侦查。但实践中,由于退回处理尚没有具体的操作程序和配套法律文书,有的检察机关书面说明理由后将全案退回;有的检察机关在退回公安机关处理的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撤销案件的建议;有的检察机关以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公安机关撤回起诉,一定程度影响了法律的统一和权威。笔者认为,审查起诉中,退回处理程序应当规范。

首先,规范退回处理的决定程序。建议参照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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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代知识分子角色之检讨

一、知识分子角色的类型划分

(一)知识分子的东西方缘起

理解一个语词,必须考虑到该语词的具体语境。知识分子在西方的源头源于19世纪的俄国。当时,较之西方还很落后的俄国社会里有这么一批人,他们本身属于上流社会,但接受的是西方教育,具有西方知识背景。以这样一种精神态度来观察俄国当时落后的专制制度,他们便觉得所处的社会极为丑恶、不合理,产生了一种对现行秩序的强烈的疏离感和背叛意识。这样一批与主流社会有着疏离感、具有强烈批判精神、特别是道德批判意识的群体,当时就被称为知识分子。他们只是一个精神性群体,可能甚至来自不同的阶层(有军官、教师,或什么都不是)。知识分子的第二个来源是19世纪的法国。在1894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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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滋生蔓延,直接危害了经济的健康发展,败坏了社会风气,频频诱发腐败和经济犯罪。我们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2006年共审理9起商业贿赂案件,性质均为受贿,其中涉及工程建设的5起,涉及购销和其他领域的4起,案犯中有银行行长、国税局干部、农林局干部、烟草专卖局局长以及国企厂长等,犯罪数额从3万至22万元不等,除一起案犯被宣告缓刑外,其余分别被判处4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决定了此类案件审理起来难度较大,办案周期较长,我院办结的9起受贿案件中,有4起需要补充调查作了延期审理,期间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其中被告人当庭翻供是比较集中和突出的问题,在审结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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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二审“发回重审”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陈卫东

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对审判程序的研究,我国法学界关注的主要是第一审程序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而对作为刑事普通救济程序的上诉审程序则重视不够。对于上诉审程序中的不少具体问题,既缺乏理论上的深入分析,也有待于操作上的细密构建。近一段时期,我们通过对相当数量的个案进行分析,发现我国刑事二审程序中的发回重审问题颇值关注。从表面上看,作为二审裁判的一种处理结果,发回重审仅仅是第二审法院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否定方式,似乎不具有多大的研究价值。但事实上,发回重审制度与一个国家的普通救济程序乃至基本司法制度的科学性有着紧密的联系。发回重审表明了二审法院对原审的审理过程和原判决的否定,其所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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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设立私有公司承揽本单位工程从中获利的行为可否定性 为挪用公款罪

作者:李泉

案情:

2001年10月,某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劳保局)准备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医保网络工程建设。局长何某和该局医保处主任吉某商议后,决定由二人合伙成立一个计算机公司承建该工程。由于二人均是国家工作人员,不便以本人名义成立公司,遂商定以亲友之名设立“科邦”公司,并在工商机关预留了公司名称,设立账户,承揽医保网络工程。

2002年1月,医保处经过市场寻价,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委托协议,确定工程造价80余万元,由各卫生院自筹和预付,并交由医保处代为结算和支付。工程开始后,吉某组织人员进行施工,至同年2月工程完工。在验收前,工程款80余万元已被划拨到“科邦”公司账户上。此时,“科邦”公司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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