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界定“入户”抢劫

2004-2-13【大中小】新修订的《刑法》所确定的抢劫罪中,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抢劫有八种情形,其中“入户”抢劫在这八种犯罪情形中被列为首位,说明了《刑法》对“入户”抢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惩处力度的明显重视与加强。在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入户”抢劫尤其是“户”的这一概念与范畴,就显得相当重要和具有现实意义。因为这将为我们准确地把握其犯罪形态、性质,有力地打击此类犯罪提供科学的理论与依据。

从立法精神来看,新《刑法》对抢劫罪的打击与处罚是严厉的,不论是《刑法》“总则”还是“分则”规定都是一致的,如属于“总则”部分的第二条第3款就明文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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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被羁押的人脱逃是否构成脱逃罪

张懿

所谓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从狱中逃走的行为。可见构成脱逃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脱逃罪在客观表现形式上所实施的行为体现在对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的危害。那么,被错误关押的无罪人员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笔者认为应分两种情形予以区别对待:

1.无罪者单独实施。

刑法理论上有两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尽管被关押的人是无罪,但他可以依照法定程序通过申诉进行解决,而不能擅自脱逃,如果允许采取脱逃的方式,无疑会给司法机关的监管秩序造成危害,由此得出的结论便是无罪脱逃者也能成为脱逃罪的犯罪主体;第二种观点认为,无罪被羁押的人从狱中脱逃,由于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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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犯罪的死刑存废应当超越法理之争

最近死刑存废与贪腐整治的关系问题又登上了舞台,有人提出“贪污贿赂罪以不涉及死刑为好”,引起众多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广泛热议,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事实上,即便刑事立法正在走慎少、少杀的路线,废除贪腐犯罪死刑也始终没有被提上立法日程。早在今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在与网民在线交流时,就曾明确表示,“据我了解,在刑法修正案草案的起草过程中也从来没有考虑过取消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

立法从未考虑过取消贪污贿赂犯罪的死刑,只是保留了一种被判处死刑的可能,并不意味着贪污贿赂犯罪就一定要判处死刑,因为仅就刑罚的规定而言,即便是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根据情节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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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提货收据未收回 重复提货的行为构成诈骗

李崇军

案情:
2003年12月20日上午,江西省吉安市“万客隆”商场批发部仓库保管员杨文志,交给本商场司机李德生一张吉安市“万达利”酒业有限公司的销售发票提货联,委托他到该公司提运“四特”白酒200箱,计1200瓶。李德生驾驶商场一辆货车前去提货。货车满载只能装90箱白酒,尚有110箱“四特”白酒不能一次提完。“万达利”公司仓库发货员王三泉遂开出一张110箱“四特”白酒的暂存收据,交给李德生。随后,“万客隆”商场的又一辆“跃进”货车开来公司,李德生即要求王三泉将暂存的110箱白酒让“跃进”货车装上一并带走。王三泉在发出110箱白酒后,因疏忽未将交给李德生的暂存收据收讫。当晚,李德生发现发货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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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我们的思想??对罪刑法定的再思考

2004-1-3【大中小】Youcanneverteachapersonanything,youcanjusthelphimtofinditwithinhimself.

—–Aristotle

引子

近来检讨罪刑法定原则,又遇到了刘海洋案,中国足球黑哨案,颇有感慨。梁治平一句话“我们不仅物质上落后,而且思想上更落后”,一语惊人,可谓一言惊醒梦中人。我想我们应该对我们的思想进行检讨,进行反思。这是必要的,也是迫切的。我们不能生活在落后无知而且欣欣然的状态,不能让阿Q在我们的身上继续悲剧地上演。

那么为什么要命这个题目呢?其实是偶然所得。昨晚在图书馆读了鲁迅的一篇文章,其中有这么一段:“……凡是愚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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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明责任分配之现状、问题与制度重构

作者:温长军陈娜

我国证明责任分配之现状、问题与制度重构—以刑事诉讼法修改为背景

【内容提要】我国刑事诉讼法以无罪推定原则为基础,基本确立控方承担全部证明责任的分配模式。司法实践表明,被告人对于其提出的合法辩护事由,实际需要承担过高的证明标准。因此,刑事证明机制的科学化完善,具有保障辩方诉讼权利、严格定罪标准、均衡诉讼价值、实现案件公正的诉讼功能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证明责任分配合法辩护事由协助调查证明标准

引子

在沸沸扬扬的杜培武杀人案件中,杜被指控杀害妻子和上司,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无作案时间的辩护事由,为其做出了无罪辩护。理由是法医鉴定被害人死亡时间为4月28日晚8点左右,证据证明当晚7点4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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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应该向被告人送达支持抗诉意见书

作者:吴刚

依据刑事诉讼法,抗诉审法院立案后,经过本院阅卷即会通知同级检察院阅卷。检察院阅卷后,在移送卷宗给抗诉审法院时,一般会同时提交一份支持抗诉意见书。关于支持抗诉意见书是否应庭前向被告人送达,法律和司法解释都没有明确规定。

笔者认为,支持抗诉意见书应当由法院于庭前向被告人送达。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或者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公诉案件,同级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出庭。”由此可见,上级检察院在出庭支持抗诉时的意见即支持抗诉意见书所载内容不必局限于下级检察院的抗诉书内容,可以对其肯定、变更甚至否定。

抗诉审开庭前,被告人和辩护人得到的只是原公诉机关的抗诉书,其准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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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还是非法拘禁罪?

作者:曾宪清来源:作者惠寄内容:「案情」张某离异后与3岁的女儿居住在单位的集资房里。2004年6月20日晚,张某家因保险丝被烧断,便请求其邻居即同事王某帮忙维修,王某修好后,从谢某家出来。正好遇上刚从外面回家的妻子谢某,谢某遂追问王某去谢家做什么,王某因与谢某夫妻关系一直不好,故没有理睬谢某,使谢某更加认为丈夫王某与张某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2004年6月28日,谢某跑到张某的单位对张某破口大骂,言词污秽不堪入耳,前后持续一个小时左右。并将张某的办公桌踢翻,引起其他同事的围观。后公安机关对谢某作出治安管理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谢某闯入张某办公场所漫骂张某,并不听劝阻,将张某的办公桌踢翻,依据我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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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的知识学趣味与体系化结晶――《中国商法体系研究》评介

商法的知识学趣味与体系化结晶——《中国商法体系研究》评介

摘要:在热闹非凡的民商法学界,不少学者乐于研讨未来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并由合同法至物权法,进而侵权法和民法总,民法各大领域的规范内容和立法选择渐次定型化,民法典不再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而相对于民法学者而言,更多的商法学者则将精力集中于公司法、破产法、证券法、保险法和信托法等商事单行法,对于作为基础理论知识的商法总论,基本上是人言人殊,并且整个商法体系也似乎处于一片芜杂状态,即使是为中国商法典鼓与舞的商法学者也是响应者寥寥。

当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对于商法的理论研究和纵深发展是相当有益的。但是,作为商法的知识应该有一个基本的共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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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刑事法律中严格责任与绝对责任之辨析

「内容提要」国内著述多把严格责任与绝对责任混淆,或不能全面把握两者的实际含义。该文试图根据所掌握的一些英美法系国家的判例,对此进行探讨。

「英文摘要」MostacademicwritingsaboutlawinChinagetconfusedaboutstrictliabilityandabsoluteliabilitybecausetheycannotgrasptheirmeaningscomprehensivelyandexactly.BasedonsomecasesinAnglo-Americanlawsystems,thisarticledealswiththeissueofdis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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