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诉讼制度
【摘要】本文从“看守所”的概念、历史发展及其现有体制出发,剖析了现行看守所体制存在的弊端,通过分析得出其症结在于对看守所定位的偏差,随后提出“看守所中立”的设想,即将看守所从现在的由侦查机关管辖转向归属于“中立”的司法机关,并从机构、制度、思想三个方面对这一设想作出了具体阐释。
【关键词】看守所归属;体制改革者;中立
【写作年份】2007年
【正文】
“看守所”一词,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的《法学大词典》中的解释是,“主要为羁押未决犯的场所”。在司法实践中,根据《看守所条例》的规定,对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余刑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