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翻供原因分析

职务犯罪案件的嫌疑人与一般刑事犯罪案件的嫌疑人不同,大多数是国家工作人员,往往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和丰富的社会阅历,有的还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反侦查能力。在近几年的办案实践中,有一种现象值得我们注意,那就是,一些职务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在立案前和立案初审查的讯问,都能态度较好地交代自己所涉嫌的犯罪事实,但在以后的侦查过程中,甚至在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却常常翻供。职务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后期翻供的问题,已成为影响检察机关职侦部门案件质量的十分严重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嫌疑人翻供原因进行认真分析。

通过对近几年所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翻供情况分析,职务犯罪案件中的嫌疑人翻供的原因,是由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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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议中是否可以引入被告人的品格证据

被告人品格证据是指与案件有关的证明被告人的品格或品性特征方面的证据,包括被告人的声誉证据、评价证据和具体行为证据。在量刑建议中引入被告人的品格证据,对实现犯罪特殊预防,促进量刑模式的理性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有利于实现犯罪的特殊预防。我国刑事诉讼法虽然没有规定品格证据的内容,但是相关司法解释却体现出要将被告人的品格作为量刑时的参考数据,从而实现“罚当其罪”。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实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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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罚金刑的易科制度

罚金刑是法院判定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在西方,它被视为“减轻国家建筑监狱经费最合理的方法”、是“最经济、最无污染的刑罚方法”。上个世纪以来,犯罪非刑罚化和非监禁化已成为当今犯罪与刑罚制度发展的世界性趋势,许多国家都把扩大罚金刑的适用作为改革刑事制度的重要标志。特别是1950年第一次国际法与刑务会议和1960年第二次联合国防止犯罪与罪犯待遇的会议以后,多适用罚金刑,少适用徒刑,减轻财政负担,剥夺犯罪分子赖以犯罪的经济条件,已成为各国立法机关的共识。因此,罚金刑的适用率在不断地上升,而一系列的配套制度的有效运行也对罚金刑的执行功不可没,易科制度就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制度。

一、国外罚金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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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之区分

作者:蒋红萍

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既遂客观上均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如何正确界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杀人比较复杂。

法学理论界对区分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的界限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1.工具或打击部位说。有学者认为,区别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应当以案件的客观事实为标准,行为人矢口否认杀人目的时,司法机关就无法定罪,只有客观存在的案件事实才是犯罪人无法抵赖的客观标准。例如用可以致人死亡的工具,打击人的致命部位,就可以认定为故意杀人。该标准有悖犯罪构成原理,实践中可以致命的工具的范围很难绝对确定,例如刀、斧等可以说是致命工具,但也可以作为伤害的工具;“打击致命部位”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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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可考虑以服刑罪犯的劳动报酬进行民事赔偿

司法实践中,很多情形下审结的刑事案件往往并没有真正案结事了,罪犯被绳之以法,国家在对孤立的个人发起的战争中获胜了,可是那个直接的受害者或者死去的受害者留下的身后人,即使有那看似足以弥补被侵犯权利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却往往一无所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实际上沦为虚化的海市蜃楼。自然人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主要存在于普通刑事犯罪,而普通刑事犯罪的罪犯往往处于社会经济的底层,他们财产很少甚至没有财产,导致很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能“打白条”。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专家学者从程序、实体、执行、国家补偿,甚至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想了很多对策,笔者大都深表赞同,但笔者认为,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直接办法还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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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绑架罪抑或非法拘禁罪

作者:郭文利来源:中国法院网

[案情]

被告人邓传勇与被害人王云(4岁)的父亲王德刚系亲属。邓传勇在转承包王德刚承包的酒店拆除工程时,因结算工资问题与王德刚产生争议,于2008年7月7日将王云从浙江省湖州市骗出,辗转带至云南省昆明市。在此期间,邓传勇曾以王云生命安全相威胁,向王德刚索要工资1.21万元。7月15日,公安机关在昆明市将邓传勇抓获并将被王云解救。

[分歧]

对于被告人的上述行为,第一种观点认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绑架罪,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观点。

1.被告人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首先,敲诈勒索罪的主观目的是非法占有,被告人与王德刚之间存在工资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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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暴力犯罪的特点、原因以及防治对策

一、暴力犯罪的概念

暴力犯罪又称针对人身的犯罪,是指非法使用暴力相威胁,侵犯他人人身权或财产权的极端攻击性行为。杀人罪、伤害罪、强奸罪和抢劫罪等通常被认为是暴力犯罪的典型形态。暴力犯罪是最为古老,最为原始的犯罪类型之一,西方学者一般把它与财产犯罪合称为传统犯罪。暴力犯罪一般表现为犯罪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因而又称面对面的暴力犯罪,大多是凭借体力实施的。因此,尽管现代暴力犯罪日益表现出智能化的趋势,习惯上去却仍被称为体力犯罪。研究表明,尽管经济犯罪的危害大于所有的财产犯罪和暴力犯罪所造成的危害的总和,但在社会公众看来,暴力犯罪是最令人感到恐惧的犯罪。人们对犯罪的恐惧感,主要来自于暴力犯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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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债务引起的非法拘禁行为该如何定性

作者:李汝银侯庆学

所谓由债务引起的非法拘禁行为,是指债权人为了向债务人追债而实施的非法扣押、拘禁他人作为“人质”,并以“人质”要挟、索取财物的行为。从近几年的司法实践来看,此类案件明显增多,必须予以打击。但在对具体案件的适用法律上,有的认为应认定为非法拘禁罪,有的认为可认定为绑架罪。由于存在分歧,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不利于对此类非法行为的有效打击。笔者认为,此类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应依照刑法分则对非法拘禁与绑架犯罪构成要件的相关规定,根据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对具体案件作具体分析,才能做到正确定罪量刑。具体而言,此类案件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一、在债务范围内进行索债的非法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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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件中提款机永远代表银行,无论机器是否出错

一、机器出错就不代表金融机构?

许霆在机器上多拿了钱,实质上是柜台上的人多付出了钱。所以,机器不叫机器,叫自动柜员机。即以机器代替柜台的员工。

如果机器出错时不代表银行,判许霆盗窃金融机构罪就没有依据。因为此时许霆并不是从金融机构中拿钱。

二、如果机器出错时不代表银行,该判许霆什么罪?

根据这种逻辑,此时,许霆取的钱就不再是从金融机构自动柜员机中许霆自己的帐号中取钱,而是相当于从路边拾得了钱。或者说,就是从立在墙上的一个无人看管的,且不属于金融机构的壳子里取钱。

这样,根据判许霆有罪的人们的观点,出错的机器不代表银行。

既然此时的机器不是银行,这些钱也不属于银行。

根据这种逻辑,此时这些钱就成了无主物,许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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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问题探新

摘要:侵占罪在立法、理论以及实践中均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侵占罪若干争议及疑难问题的提出与探析,从而实现对侵占罪各方面的良好把握。

关键词:侵占罪;对象;客观;持有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行为。我国1979年刑法以及后来修订的单行刑法,均未规定此罪。1997年修订刑法时,立法机关借鉴外国刑事立法经验,并根据我国社会形势的发展和需要,在刑法典中明文规定了侵占罪。侵占罪的设立,对完善侵犯财产罪,打击非法侵占行为,保障公私财产不被非法侵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在刑法理论界以及司法实务界,在对于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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