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现行刑法对自然人受贿类犯罪的立法规定存在着缺陷,宜修改刑法的现有规定,把刑法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这一罪名修正为职务受贿罪,如此,则刑法对自然人受贿类犯罪的立法规定的法网就严密了。
[关键词]缺陷立法修正
一、现行刑法自然人受贿类犯罪的立法存在的缺陷
刑事立法是粗疏还是严密?这既是一个立法技术问题,也是一个立法的指导思想问题。现阶段,我国刑事立法的指导思想应遵循“法网严密”的基本方针,这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条件发展的必然选择。“刑法典作为一种权威性的法典,它本身的法条应是一个经科学的排列组合而成的严密的逻辑体系。”法网严密“既可以确保”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为司法机关追究犯罪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