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威张剑
【案情】
2009年5月4日夜,高某、刘某乘王某驾驶的轿车行至一加油站附近时,偶然看到有辆货车停在路边。高某三人经商议,打算从货车上“搞点钱花”。高某、刘某二人下车,用手电筒照见货车驾驶室内司机已熟睡,风挡玻璃下有一皮包。高某用石头将货车驾驶室的玻璃砸破,刘某迅速将皮包拿走,与高某坐上轿车逃离现场。货车司机被砸玻璃声响惊醒,已追赶不及。后高某三人将包内4.9万元瓜分。
【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高某等三人趁夜深人静、货车司机熟睡之机以秘密手段非法取得财物,且价值巨大,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特征。高某等人取走财物后逃脱,是盗窃既遂后的事后行为。第二种意见认为,高某等人行为构成抢夺罪,因为在高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