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在实践中认定的两个问题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其犯罪对象是犯罪所得。实践中,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认定存在两点疑难,笔者对此略作探讨:

首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系本罪的派生犯罪,而在本罪的犯罪对象中,有的犯罪有数额起点,如盗窃、诈骗、抢夺、贪污、受贿、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非法经营罪等,但数额起点不一致;有的没有数额起点,如违禁品等。所以对该罪的数额起点标准比较难认定。但是对本罪有数额标准的犯罪,笔者认为,数额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而且,如果前一行为因行为侵害财产的数额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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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死刑二审开庭 依法准确惩罚犯罪

作者:李晓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了于2006年9月25日起施行的《关于死刑第二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的发布实施,对于规范死刑二审案件庭审程序,依法准确惩罚犯罪,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确保死刑案件办案质量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对《规定》的主要内容进行说明,以便在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

一、关于开庭范围

《规定》第一、二条规定了死刑、死缓二审案件开庭的范围,即:对第一审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上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开庭审理。对第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被告人上诉的案件,被告人或者辩护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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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批捕在逃嫌疑人,不应受理

刘广生

公安机关报捕的案件中,有的犯罪嫌疑人在逃,而公安机关将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同时报捕。对在逃的嫌疑人是否应当批准逮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有不同意见。笔者认为,检察机关不应受理公安机关对在逃嫌疑人的提请批准逮捕,可建议公安机关进行追逃,抓获嫌疑人后再根据案情决定是否报捕。

一是有利于提高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如果仅根据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对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那么在审查逮捕阶段就无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无法听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办案人员只有当面认真听取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才能了解和掌握嫌疑人的基本情况、犯罪时的心理状态、犯罪的经过、结果,以及是否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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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行贿人上检察院“黑名单”

据《南方周末》报道,2002年7月,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首先在全国建立了行贿人资料库制度。

据了解,被收进资料库的行贿人以是否在宁波市北仑区发案为准,并对行贿人保密。被收进资料库的行贿人有三类:1.因行贿罪被判刑的行贿人;2.虽未判刑,但行贿数额巨大(一般在5万元以上);3.检察机关已掌握其行贿事实,但本人未主动交代,或拒不承认的。北仑区检察院通过资料库向社会提供“诚信咨询”。

如果北仑区检察院仅仅为侦查办案的需要建立行贿人资料库,供内部掌握并无可厚非,但通过资料库向社会提供“诚信咨询”则令人质疑。在涉及公权与私权行使问题上,我们要始终把握一点的是,私权的行使的原则是法不禁止即自由,公权行使的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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酌定情节在刑事审判中的适用

李玉华

酌定情节就是刑法中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法官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经验,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抽象概括出来的,对量刑具有影响的情节。酌定情节和法定情节不同,虽然酌定情节并不必然影响刑罚的适用,但它对公正地适用刑罚却具用重大意义。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重视法定情节的处理和认定,而对酌定情节不够重视,对被告人的酌定情节在判决书中也往往不予体现,予以体现也只是“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诸如此类的文字处理,而实质在刑罚上并没有真正的与之有效地结合,从而大大降低了酌定情节的法律效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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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加重构成基本问题研究

2004-1-9【大中小】「作者简介」周光权(1968-),男,重庆市人,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卢宇蓉(1974-),男,湖南省长沙市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内容提要」犯罪加重构成(加重犯)是一种复杂但在刑法中又比较常见的犯罪形态,它是一种在基本构成基础之上又具备了加重要件(加重因素)的相对独立的犯罪构成形态。犯罪加重构成与故意犯罪形态的关系是复杂的;从学理上说,加重构成存在未完成形态的可能性;犯罪加重构成的罪数形态也是十分复杂的,需要仔细研究。

「英文摘要」Aggravatedcrime,alsocrimewi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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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推定原则的法律思考

[内容提要]“无罪推定”原则产生于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对保障人权、建全法治,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被世界许多法治强国所确认。作为一项各国普遍承认的国际刑事司法准则,在其法治现代化的进程中已经越来越多的受到重视和运用。1996年,我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吸收了无罪推定等先进的思想,确立了疑罪从无的处理原则,从而结束了我国长期以来实行“有罪推定”的历史。但是与西方国家的无罪推定原则相比,我国还没有引进沉默权的规定,还不是标准的无罪推定原则。本文试图以无罪推定的概念、渊源和诉讼价值为切入点,分析我国刑事诉讼中确认无罪推定原则的必要性,以及我国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现状和措施,以求教于同仁。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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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刑犯在司法实践中也要注意给予减刑机会

目前全国监狱关押的服刑人员中,所判刑期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人数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些短刑犯由于受减刑比例的限制,通常得不到减刑的机会。司法实践中,有时出现刑期在三年以上的罪犯比刑期在三年以下的罪犯先释放的“怪”现象。

这种不合理的现象,存在以下困境:

其一,它与现行刑法规定相冲突。我国1997年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刑法并没有限制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服刑人员不能减刑。司法实践中的做法,剥夺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短刑犯享受减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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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少量并储存大量盗版教材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

作者:赵高潮张春峰

案情

2006年5月至8月,郭某在河南省焦作市经营书店期间,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从牛某、李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处购进非法出版的图书2.7万册,并已售出非法出版的图书300册。剩下书籍尚未出售储存在自己的书店。

分歧

本案的焦点在于从郭某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在审理中有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郭某不构成犯罪。被告实施的是“销售”行为,且其销售的均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复制的教辅类图书,并且不载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含有的内容。从行为要件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一条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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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和强奸中止的区别:外界的障碍是否足以阻碍犯罪完成

[案情]
2007年2月15日晚,曹某与张某某在舞会上相识,两人很投缘,凌晨0时许,曹某主动送张某某到酒店休息,到酒店房间后,曹某见有机可乘,遂提出与张某某发生性关系的要求,张某某不允,曹某淫相毕露,采取骑压的暴力手段控制被害人的身体,欲对其实施奸淫,被害人张某某竭力反抗,大声喊叫,并用手机给同事发了求救短信,曹某见状松开了被害人,不久曹某又再次采取骑压控制被害人身体的手段欲行强奸,遭到被害人的强烈反抗和大声喊叫,曹某最终放弃了强奸行为,松开了被害人自行离去。许久,张某某的同事赶至酒店,报警案发。
[分歧]
本案审理中,对犯罪分子曹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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