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封缄物”理论看窃取集装箱货物的定性

张利兆

□按照“封缄物”理论,对司机窃取加封的集装箱内货物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司机基于劳动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对集装箱整体负有保管责任,如其将集装箱及其内容物整体出卖,构成职务侵占罪或侵占罪。

近年来,我国集装箱运输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集装箱运输的迅速发展,盗窃集装箱内货物的犯罪行为也呈增长之势。在司法实践中,对司机窃取加封的集装箱内货物的行为一般按盗窃罪论处,但也有按职务侵占或侵占罪论处的。笔者在此借鉴“封缄物”理论对司机窃取加封的集装箱内货物行为的性质进行分析。

■“封缄物”理论的一般介绍

对于占有“缄封物”的行为,日本刑法学界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区别说认为,封缄物整体由受托人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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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罪刑法定原则实施之保障

2004-1-3【大中小】“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这是罪刑法定的基本理念和要求。1997年刑法将罪刑法定确立为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衍生出具体的刑法要求,如类推制度的废除、反对扩张解释、反对不定期刑、限制溯及既往、贯彻罪刑均衡原则、程序公正等。

立法上的规定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司法实施提供了前提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提供了实施之保障,罪刑法定原则之实施保障是一系统工程。

本文拟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阐释,以期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一、罪刑法定原则实施的观念基础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绝不是一个简单的立法技术问题,实质是一次深层次的观念变革和价值工程重塑问题。罪刑法定原则精髓是:对权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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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条之修正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本条是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对刑法作变通或者补充规定的规定。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我国领域内由少数民族建立自治行政政权的地区,包括民族自治县、民族自治州、民族自治区。由于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数民族群众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些风俗习惯、传统的生产方式当中有一些特殊的地方不能完全适用刑法的某一规定,故需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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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寿保险所主任骗保是贪污还是诈骗

吴贻伙孙家道案情:2004年10月,某镇人寿保险所主任张某在得知人寿康宁保险的被保险人于某某服毒自杀后(根据人寿康宁保险的有关规定,被保险人如果是自杀,将不予理赔),指使他人编造了于某某不慎溺水身亡的相关材料,并利用其业务之便将该虚假材料申报人寿保险公司,骗取保险理赔款3万元;2005年7月,张某又伙同他人将已经死亡一个多月的李某某,编造投保单和虚假理赔相关材料申报人寿保险公司,再次骗取保险理赔款3万元。其中张某从中获得好处费合计3万元人民币。

分歧意见:本案对被告人张某的犯罪行为如何定性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理由是主观上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理赔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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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收养使用暴力抢夺婴儿的行为如何定罪定性

案情:犯罪嫌疑人赵某的姐姐膝下无子,一直想收养一个儿子。赵某就纠集自己的好朋友邢某、马某,经过预谋并踩点后,准备抢走在本村租房住的史某出生不到十个月的女儿王某。2009年12月16日21时许,赵某三人以邻居身份骗被害人史某打开房门,三人拿刀控制并捆绑住史某,将史某女儿抢走。史某在反抗过程中被刀捅伤,经鉴定其伤情为轻伤。后公安机关将赵某三人抓获,并将史某女儿解救。

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赵某等三人以收养为目的抢劫儿童的行为在现行刑法中没有明文规定,赵某等三人行为虽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但根据刑法罪刑法定的原则,对其不能定罪。但是,其三人抢走他人婴儿过程中,用刀捅伤他人行为应该成立故意伤害罪,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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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绑架罪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区别

[案情]
犯罪嫌疑人张某于2008年3月的一天下午去朋友赵某所开的小商店借钱。因张某之前已多次向赵某借钱并均未归还,赵某断然拒绝其借钱要求,并向其索要之前所欠债务。张某恼羞成怒,顺手抱起在商店门口玩耍的赵某邻居的小孩,双手紧紧勒住其脖子,扬言赵某如果不借5000元给他,就将其邻居的小孩勒死。赵某将抽屉里的4600元全部给了张某,张某随即逃离现场。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有两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以暴力控制人质,利用赵某对人质安危的忧虑,向赵某勒索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九的规定,构成绑架罪。第二种意见认为,张某以当场立即向人质使用暴力相威胁,使赵某产生恐惧心理因而不敢反抗,并当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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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因遗弃行为而延误救治时间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故意杀人罪?

[案情]

某日深夜10时许,被告人孙某驾驶汽车,沿一座拱桥下坡时,由于拱桥桥面的自然拱起遮挡视线,加之天黑,孙某未发现醉倒在拱桥另一侧下坡桥面的被害人刘某,将刘某碾压于车下。事后,孙下车查看,发现有一人躺在汽车下,想将被害人从车下拉出,但没有拉动,被告人就用千斤顶将车顶起,将被害人从车底拉出来丢弃在路边,驾车逃离现场。被害人刘某后来被他人送到医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经法医鉴定,刘某是由于内脏损伤,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交警大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认定死者刘某趴在桥下坡约5米(桥全长14米)处偏右位置,经开车试验,该位置在汽车上桥时是不能发现的,而在汽车从桥顶下坡,如果是夜里,就较难发现,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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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犯的理论

一、序说

日本的过失犯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获得了显著的进步。其根源在于,以汽车事故为主的过失犯本身的数量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激剧增加。

直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不久,在日本刑法学中,都只把过失和故意视为责任的要素。作为刑法理论,虽然已经出现了认为构成要件符合性、违法性和责任是犯罪成立要件的立场,但是,在这种立场中,并未在构成要件符合性和违法性的阶段特别处理故意和过失。

必须说这在理论上是不合适的,因为,虽然故意犯和过失犯在构成要件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却没有承认这种区别的意义。例如,作为处罚使人死亡的犯罪,杀人罪和过失致死罪是作为犯罪要件和刑罚轻重都完全不同的东西而被规定的,因此,两者具有不同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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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静宏王佳

裁判要旨
醉酒驾车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造成重大伤亡的,主观心态上属于间接故意,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案情

孙伟铭于2008年5月购买一辆别克牌轿车后,长期无证驾驶该车,并有多次交通违法记录。2008年12月17日下午,孙伟铭在中午曾大量饮酒的情况下,驾车送其父母到成都市火车北站,之后折返向龙泉驿区方向行驶。17时许,行至成龙路“蓝谷地”路口时,孙伟铭驾车从后面冲撞与其同向行驶的比亚迪牌轿车尾部。其后,孙伟铭继续驾车向前超速行驶,并在成龙路“卓锦城”路段违章越过道路中心黄色双实线,与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长安奔奔牌轿车猛烈碰撞后,又分别与3辆车发生碰撞或擦剐,致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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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作证的思考

刑诉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在司法实践中证人作证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向法庭提供书面证人证言;二是证人直接出庭作证。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刑事诉讼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入,证人出庭作证这种诉讼制度就显得十分重要。在阐明证人出庭作证的诉讼价值和实践意义时,并非认为在法庭上宣读书面证言审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有非枉即纵的嫌疑,而证人出庭审理的案件就一定完美无缺。其实,证人出庭作证的审理方式也有他的缺陷和不足,但是两者相比较,证人出庭作证的审理方式更值得我们去追求,并且这种诉讼制度更符合刑事诉讼程序正义的价值目标①。但实践中,证人出庭作证却因种种原因成为当前刑事诉讼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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