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犯罪人“低刑高判”现象不容忽视

轻微犯罪人本应获得轻刑,但不容忽视的是,司法实践中往往还存在着因案件以外的原因而“低刑高判”的现象。

如一起盗窃1000元(起刑点为1000元)的案件,犯罪人若被羁押,在经历捕前侦查羁押(最长37天)、捕后侦查羁押(最长3个月)、审查起诉(最长1个半月)直至庭审(最长1个半月)等诉讼环节,其判决前的羁押期限最多可能会达到7个多月(这里还不包括退查期限)。就案件本身而言,如果排除累犯、惯犯等从重情节,犯罪人的刑期应当是拘役1至2个月,但实际判决时,法官一般都会判处略高于羁押期限的刑罚,从而“低刑高判”现象。

一、“低刑高判”现象的危害

首先,它与“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相悖。“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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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重大责任事故案应注意四方面问题

一、认真审查案件线索,确定主体范围

受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的线索后,应确定主体范围。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的犯罪主体,它只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合作经营组织、“三资”企业和群众合作经营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刑法理论上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仅界定在“职工”这一特定身份内,并未限定身份内的具体身份。在实践中,职工中的非生产性人员也可能直接从事某种生产活动,如果他们在生产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同样可以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关键在于看其是否直接从事了生产作业活动并违反规章制度而造成严重后果。对个体企业中的从业人员是否成为本罪的主体,在理论和实践上存在着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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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民事借贷的区别: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

【案情】
2008年12月17日,被告人李某以到南昌接朋友为由,向其侄子骗得一辆长安面包车。当日晚,被告人李某将车开到宜丰桃花源酒店,与吴某、朱某(均在逃)同住在了该酒店。三人商量用李某开来的面包车作抵押,搞点钱去赌博,赚了钱三个人分。第二日上午,被告人李某等三人开车到县城陈记锁行,找到陈某。被告人李某向陈某提出用面包车作抵押,借款2万元用于贷款送礼。陈某核实了面包车的情况后,拿出了2万元借给了李某等人,并由吴某出具了借条。陈某将面包车留下作了抵押。李某等人借款后随即打的士赶赴邻县铜鼓大段镇赌博,当日便将该借款全部赌掉。事后被告人李某以各种理由拖延还车,也不偿还借款。李某侄子无奈遂向公安机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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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还是敲诈勒索罪

作者:陈锦新发布时间:2003-11-3011: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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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女,35岁?向吴某借款后一直未还,吴某向其追索。周某的朋友李某将周的行踪透露给吴,周被迫将其车辆折抵给吴偿还了借款。周某怀恨在心,欲报复李,向李索取钱财。2002年7月12日上午,周某纠集景某将李骗至一洗浴中心,周打了李两嘴巴,说:“都是你害的我没了车,你要赔偿我损失,否则弄死你,把你清理了钉墙上。”李被迫答应给周3万元,并带他俩去取。中午在一饭馆内,周、景2人向李索得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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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某被误认后主动收受贿赂的行为如何定性?

张达伟

【案情】

缪某之子参加了某市工商局招录公务员考试。经多方打听,缪某了解到本次招录活动主要由工商局薛君(化名)副局长负责,为使儿子能顺利被录取为公务员,缪某决定到薛君家送给其1万元。但缪某只知道薛君住在该市某住宅小区,具体地址及薛君家的电话号码则不清楚。于是缪某打电话给“114”查号台,“114”话务员只查询到该住宅小区“薛军”家电话号码。在未核对姓名的情况下,缪某记下了该号码。随即缪某打电话至薛军家告知其要来家中送钱及送钱的意思。薛军明知缪某误将其当做工商局副局长,还是告诉了缪某自己的家庭住址。第二天晚上,缪某将1万元送至薛军家中。后缪某之子因不符合招录条件而未被工商局录用。缪某向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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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型受贿罪应以“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

修武县人民检察院李素平

我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是违法的,却故意为之。犯罪的目的,是取得他人的财物。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就其犯罪构成而言,受贿罪在客观上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行为人主动索要财物,即索取型受贿罪;一是行为人被动接受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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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山林失火犯罪的特点、原因分析及对策

作者:徐红近年来,梧州市农村山林失火犯罪案件频频发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林业资源,阻碍了社会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步伐。据统计,近两年来,梧州市两级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农村山林失火犯罪案件70件73人,提起公诉80件81人(含积案),法院已作有罪判决73件74人,以上失火犯罪共造成农村山林过火面积1532公顷,直接经济损失976万元,并造成死亡6人,重伤2人,轻伤10人,梧州市检察院特对此类犯罪的特点、原因进行分析,进一步提出预防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一、农村山林失火犯罪特点

1、被烧山林的过火面积较大,损失严重。近年来批捕的农村山林失火案中,过火面积在10公顷以上达到重大失火案标准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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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设立财产刑追诉人的求刑制度

2007-2-15【大中小】一、关于财产刑的求刑权。

关于求刑权目前存在着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求刑权仅指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是指检察机关在出庭指控被告人行为构成犯罪的同时,就被告人应判处之刑罚向人民法院提出较为具体的请求意见的权利。求刑权的性质是公诉权,是法律授予公诉机关请求审判机关在对被告人定罪的基础上进一步判处刑罚的权力。求刑权来源于国家统治权,是刑罚权的表现形式之一。求刑权的权力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即检察机关。而辩护方在刑事诉讼中存在的对量刑的建议权是权利而非权力。求刑权是一种请求权,量刑权作为求刑权在刑罚权形态上的转承,使得审判机关最终对求刑权有确认或否认的权力。求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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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分?

[案情]
2007年7月13日凌晨,被告人胡某驾驶严重超载的苏0930548号变型拖拉机,沿建湖县城汇文东路向东行驶,行至汇文东路与近湖路交叉路口处,被告人胡某发现有“交警”查车,为了逃避处罚,其随即掉头转弯向南行驶,正在夜查的建湖县公安局近湖派出所辅警人员蔡某某、王某某发现该车形迹可疑,二人随即驾驶摩托车向南追赶,并示意胡某停车接受检查。被告人胡某害怕被罚款而未停车,将蔡某某停在路上的摩托车刮倒后继续逃跑,王某某随即追赶上去并攀上该车的副驾驶室门外让其停车,胡某非但不停车仍继续开车逃跑,使得王某某摔下车被车后轮从身上碾压过去,致使王某某头颅崩裂当场死亡,被告人胡某明知车压到人后未采取任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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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适用及其相关问题

一、怎样对刑法中“以上”、“以下”的含义进行补正解释

刑法第九十九条明文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注意对此立法解释作出补正解释:一是刑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减轻处罚的规定,此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不应包括本数,是指低于法定刑幅度中的最低刑处罚。否则,减轻处罚与从轻处罚就会交叉重合,从而有违立法精神;二是刑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即对于有期自由刑的并罚,应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其中的“以上”、“以下”也不应包括本数。举例而言,某犯因三罪分别被判处三年、五年、八年有期徒刑,如果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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