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禁熟人强要财物的行为应该如何定罪

案情:某日,刘某在与李某吃饭时,无故向其索要两条烟抽,李某没有答应,刘某极为恼怒。次日清晨,刘某伙同朱某等四人窜至刘某村里,翻墙入院,将李某挟至一水库边上,强迫其脱掉外衣,并将其推进冰冷的水中浸泡。刘某等人索要现金2000元,否则就要挑断其脚筋。李某无奈,答应给其现金2000元。之后,刘某等人又挟持李某到附近乡镇筹款,并无故殴打李某,直至得到李某借得的现金1500元。
分歧:对本案刘某等四人的行为如何定性,有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等四人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刘某等人为了敲诈钱财,以“挑断其脚筋”相威胁,使李某在心理上产生恐惧,精神上受到强制,李某不得已将借得的1500元钱交付给刘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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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支部等三类组织人员能否成为职务犯罪主体

张少林卜文

按照宪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司法实践中对于除村民委员会之外的其他村基层组织人员能否构成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存在较大争议。

一、村党支部

对于村党支部人员能否构成贪污贿赂犯罪的主体,笔者认为,党支部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了《关于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下称《解释》)中所规定的七种行政管理工作的,应当属于刑法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理由:一是从法律规定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条对党支部已有明确的规定,党支部完全属于立法解释中所指的村“基层组织”。二是从性质上,立法解释的表述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这一表述意味着村基层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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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的主观要件

构成犯罪必须具备的要件,除了犯罪的客体、客观要件和主体之外,还必须有犯罪的主观要件。也就是说缺少犯罪的主观要件就构不成任何犯罪。

犯罪的主观要件就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时的主观心理状态。按照我国刑法第11、12和13条的规定,我国法律是不承认“客观归罪”的。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即使给社会造成了损害结果,但其主观上没有罪过,即不具有故意或者过失,那就不能说他构成了犯罪。只有当一个人在客观上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同时在其主观上又有罪过,才能构成犯罪,承担刑事责任。我们认定犯罪的原则是:行为人危害社会的客观方面要件和主观方面要件的统一。因此,在办案中认真查清犯罪的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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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加强反腐倡廉,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反腐败工作力度,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逐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是我党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做出的重要决策。我党改革开放以来的反腐败斗争实践经验表明,反腐败必须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既防范于前,又惩戒于后。近几年,党中央根据新的反腐败形势,适时采取了一系列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大措施,比如禁止军队、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实行“收支两条线”制度,对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人事制度等进行改革等,反腐败斗争正在走上从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轨道上来。在中纪委第五次全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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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轻伤害案件中的共同犯罪问题

司法实践中,由于轻伤害犯罪罪行较轻,量刑较低,共同犯罪问题一直受到漠视,理论上也很少有人论及。在此背景下,对多人共同致伤的案件,实践中往往刻意地要求办案人员分清各参与人的罪责,以致使此类案件久拖不决,甚至不了了之,使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从而导致一系列复杂的社会问题。因此,研究轻伤害案件中的共同犯罪问题,对于准确地打击犯罪,遏制此类犯罪的发生,具有很重要的实践意义。

一、共同犯罪在当前轻伤害案件中的适用现状

在司法实践中,对法定刑在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如重伤害,司法者都普遍的接受并当然地适用共同犯罪的理论及规定,但对于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轻罪,司法者往往从限制打击面的角度考虑,漠视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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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立功在司法实践中的界定

[关键词]立功主体确认主体表现形式

[摘要]立功对于我国的司法实践有着重大的意义,其给予犯罪分子除自首以外的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立功体现了一种人道,一种人性。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立功的认定上却存在着许多问题。为了在司法实践中更好地掌握立功,我们应该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对立功给予再认识。

一、立功行为的主体

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立功的主体是“犯罪分子”,而在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对其规定具体的含义,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作出类似的规定。所以造成“犯罪分子”的范围相当不确定。使立功的主体在司法实践中被不同的司法机关认定的范围上存在着较大的区别,造成了立法的宗旨在司法实践中的不统一性,从而使各个司法机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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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学校职务犯罪多发的原因与对策

近年来,由于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监督工作的进一步加强,发生在山区边远乡镇中小学校的职务犯罪案件也逐年上升,并有蔓延之势。

笔者根据某偏远县检察机关所办的案件分析,目前,农村边远乡镇中小学校职务犯罪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一把手”犯罪比例较大。现在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大事、小事校长一人说了算,有的人在工作上独断专行,利用手中的权力为所欲为,大肆侵吞挪用公款。2、涉案金额呈上升趋势。3、犯罪性质越来越严重,影响恶劣,社会危害越来越大。4、教育乱收费现象严重。

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一把手”权力过大,缺乏必要的监督制约是滋生腐败的主要原因。在一些学校内部,校长书记一肩挑,权力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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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传销罪的认定应注意三个问题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传销开始传入中国并如洪水猛兽般在我国大江南北迅速蔓延开来。我国政府对此不遗余力地保持着高压的打击态势。然而这个“怪胎”生命力异常顽强,往往是今日某地刚刚端掉—个传销窝点,明日传销分子却又在异地“重新开业”。

2009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七)》,新增了组织、领导传销罪的相关条款: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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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劝斗殴致一方被伤害行为的定性

司法实践中常见这样的案例:双方斗殴时,斗殴一方的亲戚或朋友采用拉劝方式将对方抱住,一方趁机对对方行凶,导致对方被伤害。此拉劝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有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第三人的拉劝行为不构成共同犯罪,因为拉劝人的行为属于突然发生,与实行人之间事先没有预谋,事中也没有商量,缺乏意思联络,不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另一种意见认为,有的共同犯罪是行为人之间达成默示的意思联络,特别是在帮助行为的共同犯罪中,帮助犯常以片面共犯的形式去帮助实行犯,而实行犯对此也明知且默示赞同,这仍不失为共同犯罪。笔者认为,拉劝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应根据不同情况认定:

一、对突发性事件,拉劝人与实行人事先没有预谋,事中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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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的行为定性为盗窃罪还是窝藏赃物罪?–十岁儿子窃手机 母亲贪财据己有

作者:陈鹏飞

2005年3月15日,张某(女)与其10岁的儿子王某在一家大排档吃饭。其间,他们发现坐在其背后吃饭的李某腰挎一个流行的手机(价值4000多元)。张某羡慕地感叹:“咱要有这么个手机该多好呀!”遂起窃取之意。谁知其子王某听后,也起了窃取之心,向张某说:“我把它(指手机)弄过来。”说着他转身伸手向李某的腰间摸去。张某正欲制止,王某已将李某的手机取出并拿回。张某见木已成舟,遂向儿子要过手机,据为己有。后案发,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如何对张某的行为定性,出现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张某的行为已构成了盗窃罪。理由是:张某主观上有盗窃的故意,客观上利用了王某作为她盗窃的工具实施了盗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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