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焦晓雷
在交通肇事罪中,逃逸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情节,其既可能作为定罪情节成为入罪的必要条件,又可能作为加重处罚情节成为加重处罚的事由,因此逃逸之准确认定对定罪量刑关乎重大。然而,在司法实践中,面对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千差万别的表现,何者构成逃逸,何者不构成逃逸却很难准确进行判断。
如果要举一个有关逃逸的典型案例,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驾车逃离现场即为事例,然而,现实中的事例并非都如此典型。下面仅列举实践中常遇到的有关逃逸的情形:(1)肇事后,行为人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抢救后,自行离开;(2)肇事后,行为人与医院联系后躲到一旁,待医护人员将被害人救走后离开现场;(3)肇事后,行为人留下同车人负责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