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医生执业资格者也应纳入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主体

点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独家观点
应扩大该罪主体范围,规定有医生执业资格者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也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法律较真
按本款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犯罪客体是国家的计划生育制度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该罪把“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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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中应该如何有效利用会计资料

在查办各类贪污、挪用公款等案件中,对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嫌疑人一般会在会计资料上留下形形色色的痕迹,办案人员只要细心分析查找,就不难发现相关证据。

一查现金账,看有无截留收入和不合理的支出。现金日记账是最基础的账册,能反映出单位现金收支的全貌,查看该账有助于办案人员花费较少的精力发现问题。现金作为最易被侵害的客体,通常会被犯罪嫌疑人截留收入和任意支出,在账上表现为某项收入时有时无、有违背现金管理制度的不合理的支出。查现金日记账要结合文件资料以及该单位的现金来源,连续看几年的账,重点注意非主营业务收入,看有无收入不入账的情况。对于现金支出情况要看付款凭证与该单位的主营业务是否有关,鉴定其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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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走被盗窃者扔掉的轿车的行为可以定性为侵占罪?

【案情】

2009年3月28日,三名盗窃嫌疑人在一住宅小区盗走一辆桑塔纳小轿车(价值10000元),行驶中发现油料燃尽,便扔在马路边一企业门前。31日12时,徐某看到路边停放的轿车,便向企业门卫打听情况,当得知已两三天无人问津时,就叫来同村栾某查看车辆状况,发现车门没锁,油箱无油。徐某就给车加上汽油,栾某将车牌照取掉藏匿在路边,两人用废旧钥匙将车辆发动后开走,藏匿在一村民家中,并烧掉车内行驶证和票据等。当天晚上,徐某和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分歧】

对于徐某和栾行为的定性,存在着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徐某和栾某构成盗窃罪。该桑塔纳小轿车是被其他人盗窃后,在行驶过程中燃油用尽被扔在路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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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违禁仿真气手枪时所配送的钢珠可否被认定为弹药?

钢珠作为仿真气手枪工作时所使用的“耗材”,是与仿真气手枪一起使用的,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于真正意义的枪支和子弹的关系,属于其他非军用子弹性质。

某地区法院在认定一起非法买卖枪支、弹药案时,将被告人王某购买违禁仿真气手枪时所配送的圆形“小钢珠”(总计29200粒)认定为“弹药”,对被告人判处“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此案引发出一场关于“钢珠”是否属于法定意义上“弹药”的争论。

一、相关争论观点的主要依据和理由

(一)支持钢珠为法定意义上弹药的主要依据或理由是:

1、钢珠作为仿真气手枪工作时所使用的“耗材”,是与仿真气手枪一起使用的,二者之间的关系相当于真正意义的枪支和子弹的关系。

2、钢珠被装入仿真气手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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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对话、讨论:刑法司法解释的过程分析

法律起源于人类纠纷的解决,有了人类纠纷,当然就需要有一个解决的办法。这个所谓的解决办法就构成了法律的起源。这种解决的办法在原始社会表现为习惯,即全部族内的所有人都自愿服从该习惯,用该习惯来调整部族内的纠纷。随着经济的发展,纠纷的增多,原始的习惯越来越无法满足需要。在这种情况下,就产生了习惯法,即由大量的习惯所汇集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解决根据。以这种根据为基础,进一步发展成了法律。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法律是随着阶级社会和国家的出现所形成的,毫无疑问,从根本上讲,这是法律的本质。然而,从功能主义的角度来看,法律的产生是跟对于法律的需要紧密联系的。这种紧密需要就是法律对于纠纷的解决机能。当然,这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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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他人签订协议收受干股行为的认定

作者:◇何建华

[案情]

2003年8月12日,李某任浙江省杭州市港航管理局桐庐管理处副处长。2006年11月18日,李某调任至杭州市港航管理局富阳管理处副处长。2003年下半年至2007年春节前,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俞某、李木、应某、夏某给的现金、财物。2006年11月18日,李某与其同学王某(下岗职工)在罗马宾馆阿富足浴泡脚,李某让王某和李木签订《合伙协议》,协议内容为:王某享有李木所有的柴埠原轮船码头砂场50%和浙桐货00251号货船30%的股份,计人民币66.4万元。协议签订后,王某将该协议当即交给李某,后检察机关在被告人李某的办公室查获该协议。

[分歧]

在本案中,对李某收受除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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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视野下对羁押场所查访的可行性途径

作者:杨宇冠

考虑到人员、经费、时间、便捷等因素,由国内机构对羁押场所进行查访比国际机构更有可行性。可考虑由各地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为主导聘请当地人大、政协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共同组成羁押场所查访小组,对当地的有关羁押场所进行查访。

各国的羁押场所历来都是戒备森严、比较封闭的。历史上羁押场所经常发生酷刑等违反人权的事。酷刑并非古代才存在,现代的羁押场所中也有可能发生酷刑。前几年我参观了纽约的一所监狱,监狱的警官们详细介绍了各种折磨犯人的方法,甚至让一个犯人介绍犯人之间如何折磨的经历。我在感慨该监狱当局的坦率之余,也感到非常震惊。

被羁押人失去自由,处于与世隔绝状态,容易受到酷刑等伤害。第二次世界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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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情节轻微”在相对不起诉中如何适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以及《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据此,犯罪情节轻微成为相对不起诉的前提条件之一,如何正确理解“犯罪情节轻微”,对于司法实践中正确履行公诉工作职责,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行使不起诉权,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笔者对此探讨如下:

一、“犯罪情节轻微”的适用范围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是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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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诈骗人并勒索钱财构成绑架罪

一、基本案情

2007年10月20日9时度,刘某枢伙同王某基等人带着16张面值1000元(共16000元)的秘鲁币在五华县县府广场,准备用秘鲁币实施诈骗犯罪活动。此时,以摩托车载客为业的被告人李某红、周某富等5人发现刘某枢等人有诈骗犯罪嫌疑,即向他们包围过去,企图控制他们。刘某枢等人见势头不对,立即分别驾摩托车逃跑。李某红、周某富等人驾驶摩托车紧紧追赶,将刘某枢抓获,王某基则逃脱,并从刘某枢的摩托车上搜获16000元秘鲁币,并对刘某枢讲:“是公了,还是私了?”(“公了”指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私了”指拿钱给嫌疑人),刘某枢就同意“私了”。

随后被告人李某红、周某富等人将刘某枢转移到工业园,后来周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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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职务犯罪的成因

腐败犯罪是腐败现象的极端表现,它与公共权力同生同长,其历史也渊源流长。当今社会,尤其是改革开放的现代中国,克服腐败现象,打击职务犯罪已成为政治家们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本文借对职务犯罪的分析,以企为防治职务犯罪提供理论前提,因为只有查明犯罪原因,才有可能防治犯罪,这好比病因与治病的关系,对症下药才能做到药到病除。同时我们知道,职务犯罪的原因是相当复杂的,它犹如一座大厦,从不同角度投影,会得到不同的影像,研究职务犯罪的成因也可以从不同的视角着手,以便形成对职务犯罪成因的完整认识。

一、经济因素与职务犯罪

经济条件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利益驱动,对物资产品的占有欲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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