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评话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独家观点
应扩大该罪主体范围,规定有医生执业资格者非法进行节育手术,也构成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法律较真
按本款规定,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的犯罪主体限于“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犯罪客体是国家的计划生育制度和就诊人的生命健康权利。该罪把“具有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