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抢劫”的行为是否存在犯罪未完成形态

作者:杨广才王军义朱铁军

一、基本案情

2002年11月14日,南某携带三角形铁块闯入徐某家,乘徐某不备,用三角形铁块击打徐某后脑部,欲抢徐某拎包。徐某被击打后转身训斥南某,并告知其行为是违法的、要坐牢的。南某见状即扔下手中三角形铁块,摸了摸徐某被击肿的后脑部,表示不再抢徐某的拎包,并要求徐某不报案,随后迅即逃离徐某家。徐某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次日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公安机关清点,徐某拎包内有人民币300元、美元300元(折合人民币2486.91元)、新台币38000折合人民币1561.22元?及三星A288型移动电话机1只。上述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4348.13元。经某市第二人民医院检验,徐某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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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入罪的三个理由(检察日报)

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入罪的三个理由

魏红革母光栋

(一)破坏村委会选举行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的认定与处理

1.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对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害村民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村民有权向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举报,由乡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公安部《公安机关关于执行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对破坏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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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私卖查封扣押房产的行为如何定罪量刑

案情:杨某系某市法院审判员,1999年9月,杨某承办了当事人张某申请执行甲市造纸厂拖欠货款一案,因甲市造纸厂无钱还款,杨某查封、扣押了甲市造纸厂的三套房产用以抵偿欠款,但未交付张某。2000年年初,杨某因赌博欠下债务,情急之下,他利用职务便利,将查封扣押的三套房产以处理扣押财产的名义私自变卖给邢某(未办理过户),而后将12万余元卖房款用于自己归还赌债和赌博挥霍,并对张某谎称由于执行环节复杂,期限较长,先将房产出租,待案件终结后再交付张某。后张某打听到房产被杨某私自变卖,便向杨某索要房产,杨某因无力偿还一直推托。而购房人邢某则一直催促杨某办理房产过户。2006年12月,杨某找人将张某挟持,强迫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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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诈欺犯罪的惩治

李少平邓修明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民事经济活动日趋活跃,不同类型的诈欺行为亦不断增加,严重地制约着市场经济框架的形成与发展。如何惩治诈欺犯罪已成为当前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急需解决的课题。笔者拟就惩治诈欺犯罪的立法完善和司法适用谈点粗浅看法。

一、惩治诈欺犯罪的困惑

1:司法适用上的困惑诈欺行为的复杂多样性困扰着对诈欺犯罪的认定和惩治。其一,诈欺犯罪的复杂性导致了罪与非罪界限的模糊。诈欺行为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由一般的编造谎言发展到利用签订假合同、假投资、假捐赠、假集资、假广告、编造假工商信息科技情报、利用电脑技术编造汇兑程序以及利用期货贸易诈欺等等。由于这些行为大多具有合法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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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思维模式

前不久,笔者在拜读了张明楷教授的大作《犯罪之间的界限与竞合》之后,写了读后感《走出犯罪之间的非此即彼思维模式》,其中谈到刑法的思维模式问题。无独有偶,笔者在写作《从自发到自觉——刑法机制的深度展开》中提及应该响应储槐值先生的号召,转变刑法研究思维模式,实现从研究静态刑法到研究刑法的运作。

近日,笔者拜读了梁根林教授的《现代法治语境中的刑事政策》,其文章里谈到应该跳出单纯的教条的、绝对的从所谓构成要件出发来处理案件的传统思维模式,倡导“刑反制罪”的思维模式(下文将详细介绍)。

掩卷回想,以上都涉及到刑法的思维模式问题,多方面的信息冲击着笔者的问题神经:刑法到底应该有什么样的思维模式?断断续续的思考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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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犯三罪,并有重大立功表现–应如何适用刑罚

作者:韩忠义

被告人张某被公诉机关指控犯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单位受贿罪。审理期间,其检举揭发同监刘某尚未被公安机关掌握的抢劫杀人事实,经查证属实。合议时,合议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三个罪名均成立,应数罪并罚:对挪用公款罪,应判处无期徒刑;对滥用职权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对单位受贿罪,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合议庭认为张某所检举揭发的刘某抢劫杀人犯罪,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可认定张某的检举行为构成重大立功,决定对其减轻处罚。

但对张某如何减轻处罚以及如何数罪并罚,争议较大。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先对数罪中的各罪分别定罪量刑,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确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然后再考虑立功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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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不构成抢劫罪

2009年3月至5月,被告人刘卫锋在河南省安阳市租一民房开设“百家乐”赌场,用数台电脑组成一个独立的网络,赌客在电脑上操作进行赌博。在此期间,于海涛使用申鹏富提供的U盘软件工具破解“百家乐”赌博机的程序,在该赌场赌博10多次获利8万余元,每次付给申鹏富3000元共4万余元的使用费。

被告人刘卫锋怀疑于海涛赌博作弊后,伙同他人于4月10日找到于海涛,对其殴打强迫其说出作弊赢钱的情况,然后让于海涛给申鹏富打电话骗其出来。当晚7点,申鹏富按约与于海涛见面时,被刘卫锋等人驾驶面包车带走。于海涛借3万元钱赔给刘卫锋后被放走。刘卫锋等人把申鹏富带到市郊后,对其拳打脚踢,并用刀、棍相威胁,让申鹏富拿钱。申鹏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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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卫方:死刑复核权上收推动刑事司法程序合理化

贺卫方

中国的死刑复核程序终于出现重大变化:所有死刑案件的复核权一律收归最高法院。明年正式开启的这一变革将会给我国的刑事司法程序发展和社会死刑观念演变带来一些值得关注的意义,同时也引发了我们对于死刑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期待。

我国在死刑问题上的政策一直存在着一种矛盾的取向,一方面总是强调慎杀、少杀,可杀可不杀者不杀。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常常把古人的“乱世用重典”视为不刊之论,当社会治安状况恶化时,过于相信和依赖死刑的威慑作用。正是由于这种矛盾,规定所有死刑都必须由最高法院复核的1980年刑事诉讼法墨汁未干,我们就通过种种方式把多数案件的死刑复核权下放到高级法院,由此导致了死刑复核与上诉审两种本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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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免证特权制度的立法借鉴

[内容摘要]在刑事诉讼中,如实作证是每一个知晓案情的公民的义务,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同时又在一定的范围内赋予了免证特权,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免证特权制度,这与我国的刑事证据制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笔者试对免证特权制度略作分析,以求教同仁。

[关键词]作证义务免证特权立法借鉴

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具有作证的义务,这是各国诉讼法通行的一条规则。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8条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但是,由于我国诉讼法律制度规定的不完善,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在我国,证人作证,尤其是出庭作证的情况并不理想,也因此针对公民拒证问题,近年来法学界进行了深入和全面的研究,提出了许多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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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害被绑架人”的评价基点

案例一被告人甲在服刑期间为了达到脱逃的目的,以暴力、胁迫的手段劫持扣押监狱干警,在劫持过程中向监狱领导提出索要手枪、子弹、车辆、手铐等,如不满足其非法要求就杀害人质。甲在绑架过程中用刀捅伤被绑架干警,并在武警解救人质时仍持刀行凶反抗,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被告人甲在前罪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在监狱内重新故意犯罪,应数罪并罚。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判决后,被告人甲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被告人吴德桥因生活琐事经常与妻子谭财莲争吵、打架,谭财莲因此搬回娘家住并提出离婚。吴德桥不同意,多次到谭家要求谭财莲回家,均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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