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证明标准之不足

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诉案件的处理大体要经过立案、逮捕、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判决几个阶段。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每一阶段都规定了一定的证明标准。笔者认为,刑诉法虽然在数量上完备了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但其所规定的证明标准在质量上却不够完善。具体表现在:

一、对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作出判决规定同样的证明标准,没有体现证明标准在不同阶段的差异性,在司法实践中也难以贯彻落实。这种要求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和作出判决应达到同一证明标准的规定至少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有违人们认识事物的客观规律。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本应随着诉讼进程的发展而呈现出逐步提高的态势。对不同的诉讼阶段规定相同的证明标准,显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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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侦查立案标准论(论文)

立案,是刑事侦查活动的开端,没有立案则无所谓破案。立案工作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标准问题。有了规范的、统一的、可操作性强的立案标准才能做到科学立案,统计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一地区某时间段的社会治安状况,反之则不然。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刑事侦查立案标准的制定工作不容乐观,存在着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我们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当前的刑事侦查立案工作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注:刑事立案涵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内容丰富。本文仅立足于对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立案标准进行调查研究,阐述观点。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标准及刑事立案方面的其他内容不在本文论述范围之内)

一、存在问题

规范紊乱标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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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案在司法实践中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投放危险物质犯罪案件因直接证据少、作案工具难以收集、危险物质灭失快,造成难诉、难判。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固定与分析。

以投放危险物质方式犯罪的案件在农村地区发案率较高,但鉴于此类案件直接证据少、作案工具难以收集、危险物质灭失快以及供述不稳定,造成该类案件难诉、难判。笔者认为,应在理性分析案件事实和正确进行证据认定基础上,加强此类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与审查工作。

强化物证意识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司法证明就是以物证为主要载体的科学证明,因此,在投放危险物质案中,要精心组织现场勘查,善于发现、全面收集客观性强的物证。努力收集犯罪用的工具、作案时遗留的痕迹、作案时遗留的物品、犯罪分子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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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

作者:张勤

王某常年在外打工,留妻李某一人在家,心中甚是不安。为检验李某对己是否忠贞,遂生一计。2001年9月,王某从外地悄悄回到家乡,头戴面罩,深夜潜入家中,对熟睡的李某实施奸淫。李某被突如其来的暴力惊醒,遂极力反抗,大声叫喊。群众闻讯赶来,将其当场抓获,揭开面罩,发现竟是王某。

对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王某不构成犯罪。理由是:(1)王某的行为没有侵犯他人性权利。王某与李某是夫妻关系,王某的行为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王某奸淫的对象是自己的妻子,他是在履行夫妻间的同居义务。我国现行婚姻法虽未对同居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但理论界和司法界已实际采用了同居义务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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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六大新动向

今年1-8月,江苏无锡惠山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案件41件49人,通过对这些案件的审理,该院发现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六大新动向,应引起注意。

新动向:1、犯罪年龄进一步低龄化。49名被告人中,17岁的有33人,16岁的有15人,15岁的有1人,呈现低龄化趋势;2、严重暴力犯罪、恶性犯罪增多。出现故意伤害、轮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犯罪手段常常具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作案不计后果,恶性犯罪案件增多,导致社会危害性加大;3、作案方式日趋成人化、智能化。犯罪手段出现了由简单化、随意化向成人化、智能化发展的趋势,大多作案前有预谋,对作案时间、地点、犯罪对象、犯罪分工等都有比较周密策划,作案手段隐蔽,有的还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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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毒品藏匿于家中如何定性

作者:戴宇彤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4年8月,四川省都江堰警方破获一起毒品案件,贩毒分子马某将自己用于贩卖的毒品数十克交于自己的好友林某保管,并明确告诉林:这东西是“粉”。林某也交待说:他明白“粉”是指什么东西,但出于朋友义气,不好推脱,遂将这包毒品藏匿于自家屋里的鞋盒内。后来案发,公安干警从林某家中搜出藏匿的毒品数十克。

[分歧]:

对本案中马某应定贩卖毒品罪均无异议,对林某应定何种罪名确存在着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林某明知是毒品而为犯罪分子藏匿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之规定,应定窝藏毒品罪。

第二种观点认为:林某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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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与普通程序转化过程中的具体问题分析

作者:张华

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的设置,旨在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适用较之普通程序简化的,且通过法律规制的简易规则审理,以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于2003年3月1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两高以前分别颁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阐释和深化,并明确界定了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和范围,在司法实践中起到了指导与规范作用。除此而外,在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及相关司法解释适用简易程序时尚有一些问题,应全面理解和适用。

一、对在前罪适用缓刑、宣告假释以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期间遗漏的,或者再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新罪的被告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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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因管教孩子而致其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被告人时某,男,40岁。

一、案情

2002年3月6日19时许,被告人时某在其租住处室内,因家庭琐事责备其子(14岁)时,遭口头顶撞后,遂上前打了其子左右脸部二计耳光,致其子左耳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次日上午10时,被害人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报案。时某被传唤,后取保候审。

二、审理情况

法院认为:被告人时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本应通过科学的途径对孩子进行管教,而其却采取暴力方式殴打子女,造成其子身体轻伤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时某认罪态度好,系初犯、偶犯,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以及本案犯罪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对其依法适用缓刑。故判决:时某犯故意伤害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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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起盗用电话费案的法律思考

作者:黄建勤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2001年12月,某县村民付某经人介绍到该县虹宇通讯经营部(系四川移动通信公司绵阳分公司的承包户)西平营业厅打工。2002年4月,付某购买一手机卡,并在当月请西平营业厅马某私自用谢某的身份证将自己使用的手机卡号入网。当年5月,付某为了使该手机免交通话费,私自在自己工作的营业厅电脑上将用户类型由“现金支付”类变更为“公免”类。付某在使用该卡期间少交通话费8481.31元。案发后,付某在2002年11月补交齐应交通话费。2002年11月,侦察机关以付某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同年12月,检察机关又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

[分歧]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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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独立经营场所抢劫在司法实践中的量刑认定

基本案情
2008年7月31日,犯罪嫌疑人马凯、韦窦、魏华、韦有群等四人预先合谋,持刀抢劫了位于广西浦北县乐民镇社头村委会社头村路口何家华经营的副食店。案发当晚,副食店由何家华的妹妹何花代为看管。犯罪嫌疑人魏华谎称其是塑料厂的职工,以买烟为借口骗取何花为其打开店们,待何花将门打开后,一伙人鱼贯而入,对店铺实施了抢劫,共抢得现金1613元并诺基亚手机一部。案发后,嫌疑人韦窦、魏华在家人的陪同下自首,马凯、韦有群尚在逃。

分歧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四名犯罪嫌疑人窜入被害人何家华经营的副食店进行抢劫,已经触犯刑罚关于抢劫罪加重情节的规定,即应当按照“入户抢劫”的标准进行定罪量刑;另一种观点认为:被害人的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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