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价值评论

「摘要」

我国目前两种主流的刑事诉讼价值观——“目的价值观”和“过程价值观”,都存在着一定的理论瑕疵。从价值的一般涵义出发,现代刑事诉讼价值体系是一个多层次、有结构的统一体,它涵括了目的价值和形式价值两个子系统。目的价值是指刑事诉讼致力实现的社会理想和终极目标,具体而言是指自由和秩序的价值结构。而形式价值则是指刑事诉讼本身在组织结构上的形式合理性,即刑事诉讼程序必须具有独立性、中立性、平等性、公开性、科学性。

「关键词」价值;刑事诉讼;目的;过程;形式

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在法制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成为了一个后进国家。整个二十世纪的历史,对于中国来说,就是不断探索现代化发展路径、致力寻求国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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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汽车后因刹车不灵弃车的行为该如何定性

四川省简阳市人民检察院龚华陈平

案情:2004年8月的天晚上,司机李某将自己的一辆东风汽车停放在自家的院坝里,该院坝紧临公路,且为开放式。当晚,王某趁夜深人静之机,偷偷地撬开车门,将车开出20余米后(已上公路),发现该车没有刹车,遂熄火将车弃在公路边。对此该案应如何定性呢?
分歧的观点如下:
一、王某因刹车不灵而弃车的行为是犯罪中止。因为王某只将车开出了20余米,该犯罪还没有最终完成,王某因刹车不灵,害怕翻车而自动放弃犯罪,系在犯罪的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其行为应系犯罪中止。
二、王某因刹车不灵而弃车的行为是犯罪未遂。王某将车从院坝开出20余米,该盗窃行为还处于一个正在进行的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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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借条强行借款的行为应定抢劫罪--兼与帅国珍同志商榷

2002年9月2日《人民法院报》刊登了帅国珍同志的文章《强行借款后又出具借条的行为如何定性》(以下称《帅》文),笔者对《帅》文的观点有不同看法,特撰一文与之商榷。《帅》文中介绍了这么一则案例:被告人许某纠集三人携带尖刀、玩具仿真手枪等凶器窜至某公司,向公司主人借款遭拒绝,遂以言语相威胁、凶器相威吓,迫使公司主人交出3万元,在被害人要求下许某出具了借条一份。《帅》文以被告人许某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而是符合强拿硬要、扰乱公共秩序的特征为由,认定其构成寻衅滋事罪。笔者认为,对被告人许某的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理由如下:

其一,被告人许某的行为所侵害的客体符合抢劫罪的客体特征。《帅》文认为被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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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渎职侵权案件成案率不高的原因

笔者手中有一组数据,某县检察院自2002年1月到2004年底,共受理各类渎职侵权案件线索计31件36人,而立案查处的仅有7件7人,从受理情况看,较前三年呈明显上升势头,而从立案查处情况看,大部分线索没能成案,呈下降趋势,其原因是多方面的,笔者就其主要原因作粗浅探讨。

1、主观上对查处渎职犯罪有畏难情绪。我国《刑法》将渎职犯罪的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2年12月28日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但仍然改变不了渎职犯罪主体缩小的事实,《刑法》中涉及渎职的新罪名是多了,但查处起来困难较大,查处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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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罚金刑适用之我见

修订的刑法为了更好地惩治经济犯罪和贪利性质的犯罪,对罚金刑作了进一步修改。主要是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除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九章“渎职罪”、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三章之外的其他七章犯罪均规定了罚金刑。罚金刑的条文由1979年刑法仅涉及20个条,进而增加到140条。而且,明确了罚金刑的种类,罚金刑的运用由原来的选择性法定刑或独立适用罚金刑,改为与其它主刑并加适用。还进一步强化了罚金刑的执行措施及缴纳方式。修订的刑法对罚金刑的规定,有助于罚金刑的正确适用和顺利执行。

一、罚金的定义。要正确适用罚金刑,首先要了解罚金的定义和内涵。什么是罚金,笔者认为,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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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赌博中“赌资数额累计”如何认定

依据“两高”《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属于“聚众赌博”的一种情形就是“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实践中“赌资数额累计”如何认定存在多种不同的理解,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被查获当日赌博现场犯罪嫌疑人参赌的盘数内仅犯罪嫌疑人个人涉案累计的赌资。

第二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前后多次赌博的累计赌资之和。

第三种观点认为查获的赌博现场查扣的全部赌资。

第一种观点将“累计赌资”限定为被抓当日赌博现场查获的犯罪嫌疑人参赌盘数中个人的涉案金额,赌资难以计算。一是赌博现场一般有多人押注,查获到的赌资确定到参赌人员个人身上的可能性极小。区分犯罪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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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电脑犯罪立法评析

2003-12-31【大中小】一、刑法修正的必要性

台湾刑法制定公布于1935年,施行迄今,已逾六十余载。其间社会情势变迁,国民生活形态,各国刑法思潮皆有变动,以六十余年以前之刑法施用于今日,或有未能称心如意之感。但以“法律一经制定完成,即已落于时代之后”,故欲强求完全合乎时宜之立法修正,殆为事所不能。此观德国旧刑法1871年公布未久,即有修正之倡议,其间历经1909年-1969年

诸草案或对案,最后始于1975年1月1日实施新刑法,自其旧刑法至现行新刑法之间,经过时间104年,公布重要草案15次,足见其审慎之一斑。

1974年台湾(司法行政部)宣布进行全面修正刑法,广征各方意见,并收集德、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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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五策略

近年来,我国的未成年人犯罪呈上升势头,已经引起司法部门及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如何有效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社会尤其是职能部门的一项光荣职责和重要课题,本文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浅论检察机关如何充分行使检察职能,切实做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工作。

一、建机制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维护法律统一实施,捍卫国家法律尊严的神圣职责。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检察机关应重点抓好机制建设,一是建立预防领导机制。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刑事检察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刑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办案人员为成员,切实加强领导,确保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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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严格限制为保护国家利益而实施的正当防卫(检察日报)

建议严格限制为保护国家利益而实施的正当防卫

张理恒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利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现代法治国家大多建立起较完善的代议制度和国家管理体制,应当尽量避免普通公民断然干涉国家的政治事务。因此,笔者认为,如果某种行为仅仅是侵犯国家利益而对公民个人权益没有妨害时,普通公民应立即向国家机关报告并期待公共权力及时出面制止,而不宜轻率进行个人防卫。由国家机关执掌对侵害国家利益行为的防卫权和制裁权,这体现了“法秩序的国家垄断性”的思想。例如,普通公民获悉某人是境外敌对组织安插的代理人,也无权对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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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的正确认定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法学博士熊选国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审判员、法学博士苗有水

熊选国(以下简称熊):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的认定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实务中争议颇大。

苗有水(以下简称苗):从实际发生的案例看,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主要是指一些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为了行使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权而派驻到其参与的具有国有资产成分的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况下,这类人员还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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