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侦案件延长拘留期限程序应明确(检察日报)

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检察机关在办理自侦案件时经常采取此强制措施,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侦查部门应当在拘留后三日以内将案件送交本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特殊情况下,移送审查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即在移送审查逮捕部门之前,侦查部门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三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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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

作者:廖耀群

[摘要]贪污、受贿等腐败现象是当今困扰世界各国的一大社会问题。贪污、受贿犯罪为人民群众所深恶痛绝。随着我国反腐败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如何发挥刑罚的惩治和预防功能,对贪污、受贿犯罪正确适用刑罚,是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当前,我国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设置存在很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和预防贪污受贿犯罪的成效。本文剖析了我国刑法典中贪污罪受贿罪法定刑设置存在的主要问题,如资格刑规定的缺位、生命刑规定的浪费、财产刑规定之不足、入罪数额标准不科学、刑罚幅度的外部不协调、刑度内部不协调、受贿罪的量刑比照贪污罪处理很不科学;最后提出了自己的完善建议:增设罚金刑,调整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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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引导自侦案件侦查取证的思考

张亮

在基层检察院查办职务犯罪一体化机制建设中,公诉部门引导自侦部门侦查取证制度是一项重要内容,笔者就这一问题谈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建立公诉引导自侦案件侦查取证制度的必要性

1.建立公诉引导自侦案件侦查取证制度是刑事法治完善的必然要求。

高质量的侦查活动,应当着眼于公诉标准来收集固定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体系,从而为公诉人出庭指控职务犯罪提供准确、全面的证据。因此,要提高自侦案件质量,就必须由公诉部门对自侦案件的侦查取证予以引导。

2.建立公诉引导自侦案件侦查取证制度有利于缓解当前自侦案件质量不高的状况。

当前,在自侦案件取证工作中主要有以下问题:对证据的收集固定完善不及时、不全面;重有罪证据,忽视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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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多得工资堵塞瓦斯传感仪进气孔的行为如何定性

孙丽娜

案情:煤矿矿工王某、刘某在矿井下采煤期间,为了避免瓦斯超限致设备出现断电保护,从而达到多出煤多得工资的目的,人为将本采区采面上的两个瓦斯传感仪进气孔堵塞,使瓦斯传感仪不能测到瓦斯的浓度,导致矿井自动断电保护失效,长传数据失真。在上级安检部门带领技术人员下井检查时,该情况被及时发现并制止,经检测得知当时瓦斯的真实浓度已经超标。

由于当前影响煤矿安全的两大自然杀手即瓦斯和水。因此,王某、刘某二人实施的堵塞瓦斯传感仪进气孔的行为危险性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危害公共安全罪中规定的“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所造成的危险性相当,属于该条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的范围。但是,就王某、刘某二人的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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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放危险物质案证据的收集与审查

杨波金石陶星

投放危险物质犯罪案件因直接证据少、作案工具难以收集、危险物质灭失快,造成难诉、难判。因此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注意证据的收集、固定与分析。

□杨波金石陶星

以投放危险物质方式犯罪的案件在农村地区发案率较高,但鉴于此类案件直接证据少、作案工具难以收集、危险物质灭失快以及供述不稳定,造成该类案件难诉、难判。笔者认为,应在理性分析案件事实和正确进行证据认定基础上,加强此类案件证据的收集、固定与审查工作。

强化物证意识

从某种意义上说,现代司法证明就是以物证为主要载体的科学证明,因此,在投放危险物质案中,要精心组织现场勘查,善于发现、全面收集客观性强的物证。努力收集犯罪用的工具、作案时遗留的痕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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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刑事被告人和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诉讼参与人诸多诉讼权利,实现刑事诉讼法的公正性,要求确保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也就是说,只有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尤其是被告人、被害人的权利得到了保障,才能体现刑事诉讼法的公正性。现谈谈对被告人和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几点看法。

一、转变执法观念,贯彻“疑罪从无”原则。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一直偏重于惩罚犯罪的价值取向,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权利的保护重视不够,很多执法人员的思想方法和思维习惯并没有跟随时代发展的步伐,不能适应社会的变化,重打击、轻保护和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长期盛行。然而,人类社会向文明进步的表现之一是对人权的尊重,不仅是对社会中守法公民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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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与机理:关于设立证据开示程序的反思

「摘要」英美法国家的证据开示程序实为克服对抗制诉讼的机理缺陷、实现诉讼高效率、防止伏击审判而设,其生成有着特殊的历史语境。在我国目前的诉讼构造下,引进英美证据开示程序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就其必要性而言,现行的庭前程序完全可以胜任证据开示程序的功能;就其可行性而言,在现行的职权主义色彩还相当浓厚的诉讼制度中嫁接证据开示程序的确有些超前。

「关键词」证据开示程序当事人主义诉讼职权主义诉讼

一、问题的导出

从一般法理上说,对先进国家法律制度的借鉴、移植是后发展国家实现法制现代化的基本路径。然而,跨文化的法律移植却面临着诸多难题,难有成功的先例,这是因为,制度本身是文化的产物,任何一项制度的有效运作,都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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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意思联络方能成立共同犯罪

裁判要旨

共同犯罪是共同犯罪故意与共同犯罪行为的统一,因此,只有共同犯罪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并且形成共同犯罪故意,才能认定他们之间成立共同犯罪。而共谋行为对某次犯罪行为的危害结果不具有原因力时,共谋而未实行者不需要对该次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案情

2008年6月初,被告人余小林、曾武、王永、郁袁敏以及朱兴明(另处)等人预谋至宝钢分公司炼钢厂转炉一分厂盗窃铌铁。后商定由李志亮组织人员实施盗窃,由朱兴明、曾武联系王永和郁袁敏,王永再联系厂区巡逻队员赵杰,让赵杰提供厂区保安巡逻信息,由郁袁敏放行指定车辆,由余小林在厂区外接应并负责销赃。余小林、李志亮还找到被告人陈小均,让陈再找些人实施盗窃,陈小均答应。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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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使用“线人”侦查的规范和管理

“线人”是指受某部门聘用,在为其提供具有一定价值的线索后,从中受益。利用“线人”侦查是现代社会同犯罪作斗争的客观需要。由于“线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获取犯罪线索证据的机会较多,信息量大,且提供的信息可靠性较强,有利于案件的侦破和深挖犯罪。因此,“线人”作为侦查机关的“耳目”,在积极配合侦查机关收集犯罪情报,了解犯罪意图,并使侦查对象暴露犯罪证据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但我们也应看到,侦查机关在使用“线人”侦查中因疏于规范和管理,以致在使用“线人”侦查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线人”主动引诱、教唆本无犯意的公民产生犯意,并实施犯罪。这部分“线人”往往立功心切或有其他个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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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抢劫后实际实施盗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应定何罪?

【案情】
李某因赌博欠下他人巨额债务,为此,其准备蒙面抢劫黄某所开一24小时营业的便利店。2005年6月15日下午,李某买来了长筒袜和一把弹簧刀以备抢劫。当晚11时许,李某头蒙长筒袜、手拿弹簧刀至便利店门口。此时,黄某的便利店因临时停电已打烊。李某见店内漆黑,门窗紧闭,于是摘下长筒袜,用弹簧刀撬开窗户后进行盗窃,共计窃得香烟24条、现金3600元。后李某在销赃时被抓获。经鉴定,香烟共计价值人民币2000余元。

【分歧】

对本案中李某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存在以下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中止)和盗窃罪,应数罪并罚。从犯罪构成上来看,李某开始产生的是抢劫的犯罪故意,并实施了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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