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判决、裁定才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所规定“判决、裁定”?需要进行实质性解释,而不是望文生义地只看名称。这是关系到以国家司法权为保障的审判权与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基础的调解权的界分,也关系到刑罚权作为法律最后底线的适用范围,归根结底还是关系到公权与私权的区分。在司法实践中对民事调解协议就表现[……]
共犯相继供述余罪后供述者也可认定为自首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刑法理论上称之为余罪自首、特别自首。构成余罪自首的一个重[……]
间接正犯若干问题探讨
作者:胡新发新闻来源:正义网【内容摘要】考虑到我国四要件的犯罪构成理论体系,间接正犯无疑属于正犯。间接正犯的正犯性根据在于其完全符合刑法规定的实行行为的特征。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着手于被利用者开始实施相当于构成要件行为的身体动静之时,利用者的诱致行为属于预备行为。
【关键词】间接正犯正犯性实行行为着手
一[……]
职务便利与工作便利在法律上的区别
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贪污罪、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等犯罪构成都将“利用职务便利”作为客观方面的必备要件。如何认定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它与利用工作上形成的便利条件如何区别,成为准确适用罪名、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也成为司法实践中最具争议的一个疑难问题。
一、职务是认定“利用职务[……]
疑罪不诉的证据问题研究
冯耀辉
证据是诉讼的灵魂,诉讼的过程就是证据运用的过程。疑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证据不足,使公安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存在疑问且未得到合理排除而无法定罪的状态。由于我国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对疑罪不诉制度规定得过于简单,尤其是对证据标准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导致实践中把握不准、做法不一,损害了法[……]
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几种情形
作者:高庆盛
□侦查管辖改变后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应由现侦查机关的上一级检察院审批。
□海关侦查案件的延押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审批。
□层报机关没有不批准延押权限,但具有不予受理权限。
□退回补充侦查阶段不能延押,侦查机关认为伤势需进一步鉴定不能为延押理由。
□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应将事后备案审[……]
对“另案处理”案件的法律监督应当切实加强
□“另案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一种法律现象。这种情况较多地存在于共同犯罪案件中,是指把其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从本案中分离出来与其他案件共同处理或者单独处理的情况。
□对“另案处理”的监督是检察机关开展诉讼活动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对侦查机关以及检察机关自侦部门“另案处理”的监督,是有力促[……]
回顾与反思:中国刑法三十年
马克昌
回顾我国刑法30年,会感到我国刑法的巨大进步,并且这种进步是有历史意义的。从宏观方面看,主要表现为从类推制度到罪刑法定原则的转变,由部分死刑核准权下放到死刑复核权全部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刑事政策从惩办与宽大到宽严相济的调整。
一、刑法三十年的基本情况
1976年10月6日,党中央英明决策[……]
法院在看守所向被告人宣判时驻所检察部门应现场监督
当前,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很多是采用定期宣判方式,当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时,法院为了减少押送的工作量和提高工作的安全性,往往会选择看守所为地点向被告人宣告判决,并送达判决书,但对此宣判活动,检察机关的公诉人却往往不能出席现场,致使法律监督出现空白。对此,笔者认为,当法院在看守所向被告人宣告判决时,驻所检[……]
两类商业贿赂的性质认定与数额计算
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界定了商业贿赂的范围及其数额认定规则。我们尝试细化分析商业贿赂范围及其数额认定条款,为实务部门提供参考。
间接型利益贿赂的性质认定与数额计算
间接型利益贿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