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孙芳兰伙同祝传标骑摩托车窜到正阳县熊寨镇五大塘村前刘庄组。孙芳兰进庄后,先以找其父亲与被害人孙景堂搭话,后又向孙要水喝,并称孙家宅子不好,要有灾情发生。孙景堂家人就要求孙芳兰破破。孙芳兰谎称是“白虎”作怪,用钱可以赶走,钱少了赶不走。后孙景堂家人拿出5000余元,交给孙芳兰,孙芳兰用报纸包好,让孙景堂家人顶着破袄和褂子面朝外跪着,孙芳兰趁机把事先准备好的“报纸钱包”(内装书纸)和孙景堂给他的钱进行调换。后送在“白虎”的过程中被其他人发现,孙芳兰没有走脱,又回到孙景堂的屋内,将钱偷偷的放孙景堂的被褥下面,被人搜出后,孙景堂才知道自己被骗。
[评析]
正阳县法院审理时对此案的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