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买摩托车为名,试车时企图将车开跑——张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徐登山禹春慧
案情
被告人张某打算找个卖摩托车的店,以买车的名义在试车时趁老板不注意把车开跑。一天,他来到王某的摩托车经销店,看中了一辆价值5460元的摩托车,向王某要求试车,王某就坐在车后边让张某试车。试了一会儿,因王某坐在车上没有机会将车开跑,张某称车把太紧,王某修理后又试,张某又说车把太松,在王某下车准备试车时,张某趁机加大油门将车开跑。跑了两三公里车没油了,张某便推着走。这时摩托车店的两名伙计追来问怎么回事,张某说试车没油了,并掏出身上仅有的10元钱让其去买油。加过油后,一个伙计骑自带的摩托车先走,另一个伙计坐在摩托车上。张某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