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危害结果研究

医疗事故罪危害结果研究
臧冬斌

摘要: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理解,至今存在医学标准和刑法标准之争,但应当采纳刑法标准。“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在一般情况下是指对就诊人造成重伤的伤害,然而当受害人为不特定多数人时,即使对就诊人未造成重伤,也可以称其为“严重”。
关键词:医疗事故罪;结果;重伤

医疗事故罪是近年来理论界的一个热门话题。作为过失犯罪,医疗事故罪的成立要求法定危害结果的出现。因此,理论界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讨论,就主要集中于医疗过失和危害结果。按照《刑法》第335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法定危害结果是“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
一、对“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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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情况调查分析

在当今司法实践中,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处有滥用缓刑的趋向,有的

职务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后,利用任职期间形成的社会关系经商办企业,依

然风光无限;有的在原单位继续行政执法,招摇过市;有的利用没被查获

的黑色收入仍旧过着优裕的生活。对职务犯罪量刑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问

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了。

一、职务犯罪案件适用缓刑情况的特点

1、适用缓刑比例偏高。据统计,在某基层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

诉的38名职务犯罪被告人中,被判处缓刑的多达26人,占68.4%,免予刑

事处罚的2人,占5.3%,因产生有无罪意见分歧退回检察院的5人,占

13.1%,这一组数据表明,当前职务犯罪的缓刑适用率保持了一个偏高的

比例。

2、渎职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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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系统论看犯罪客体

2004-1-8【大中小】我国刑法学界对什么是犯罪客体,数家纷争,各执一词。事实表明,传统的思辩方法不能令人信服地统一人们的认识。本文试从系统论的角度,对犯罪客体加以探讨。

一、系统理论和系统方法

系统论是本世纪以来最伟大的理论成果之一。自本世纪中叶由著名科学家冯。贝塔朗菲(L.V.Bertalanfy)首创以来,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完善,现已成为新兴的科学方法论,并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领域得到了普遍的重视和运用。

所谓系统,就是处于一定相互关系之中,并与环境发生联系的各组成部分(要素)的总体(集合)。从宏观上看,就一定意义来说,系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不论自然界、人类社会,还是思维领域都具有系统性。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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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立法完善

[摘要]刑法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最后防线,它能够通过剥夺或限制知识产权犯罪人权利来惩罚犯罪人。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一个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法律系统。本文拟从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必要性出发,结合我国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对我国当前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立法完善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立法完善

知识产权(IntellectualProperty)是20世纪后半期以来在国际上广为使用的一个法律概念,起初称为“无形产权”(Intangibleproperty),主要包括著作权(copyRight)和工业产权(IndustrialProperty)两大类。根据《成立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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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售货员不备以假酒调换真酒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案情]:

被告人汪翔在广州买得假茅台酒二十瓶,于2008年3月20日来到某烟酒专卖店,见柜台里放有与自己所买的假茅台酒样式相同,遂产生邪念。她随即回到家中拿出茅台酒,然后返回商店,以挑选茅台酒为名,乘售货员不备之机,用自己的假茅台酒调换了真茅台酒。后被告人汪翔多次采用相同手段调换得茅台酒11瓶,总价值3000余元。案发后,被告人汪翔的认罪态度较好,能够积极退赃。

[分歧]: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汪翔的行为应如何定罪,有三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汪翔用假茅台酒偷换真茅台酒,是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应定诈骗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汪翔乘售货员不备,将假茅台酒偷换其茅台酒,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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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国有房屋过户私人名下抵押贷款如何定性

作者:张焕群李富强来源:检察日报案情:邹某、杨某、何某分别系某县物资局木材公司经理、副经理和职工。2004年2月,三人因合伙做生意缺少资金,便采取私刻“某县物资局”假公章、制作假出卖协议的方法将本单位价值86万余元的8间门面房分别过户到三人妻子名下用于个人抵押贷款28.5万元。案发后,三人仍有19万余元贷款未还。经侦查,虽然房屋已变更为个人私有房产,但该公司的资产登记表没有变更显示,房屋的租金收入仍归单位所有。

分歧意见:该案在讨论过程中,对邹某、杨某、何某的行为如何定性,存在四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邹某等三人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理由是:邹某等三人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采取欺诈的手段向银行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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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件滥伐林木案件的调查谈预防犯罪

2002年以来,政府在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同时,开放对山林的管理权限,鼓励并推行对山林的购买和使用,允许购买者在管理使用的年限内逐年计划批量砍伐原有的林木出售,将销售林木的资金以保护原有林木的再生和再植,既以林养林。然而,政府在推行这项山林权管理使用政策的过程中,放松了对山林购买者的教育与监督,使得购买者随心所欲地滥用所购得的山林管理使用权,实行短期行为,或旋即转卖以图大利,或对原有林木进行滥砍滥伐,最终造成原有林木的大量毁失,有的山林变成了无林之山、光秃之山,与政府加强山林保护和以林养林的政策背道而驰。江西省上高县人民法院2003年和2004年的两年中,共审理了10件滥伐林木犯罪案件,其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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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以共有财产作为犯罪工具也应没收

程宏

犯罪工具也称作案工具,其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而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习惯性称谓。我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可见,刑法意义上的犯罪工具是指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司法实践中对何为“本人财物”理解上分歧较大:一种观点从保护第三人合法财产权的角度分析,认为“本人财物”仅限于罪犯是没收财物的唯一所有权主体,也就是说罪犯对犯罪工具应当具有完整和排他性的独立物权;另一种观点从刑事政策的价值取向角度分析,主张刑罚应当惩治与预防并重,认为只要行为人对该物享有所有权即可,不管该物是否为共有之物或该物是否存在其他物权负担都应当一律予以没收,这样才可以更好地预防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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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情节能否适用于犯罪单位?

作者:王超奕

所谓单位犯罪,是指依法成立、有着合法的经营目的和经营范围的经济实体或者组织以其合法“身份”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自从1987年1月22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七条首次规定单位可以构成走私罪以来,许多单行刑事法律陆续规定了其他可以成立单位犯罪的罪名(如受贿罪、行贿罪、偷税罪等)。我国刑法于1997年修订时,不但在总则中设置了单位犯罪条款,而且在分则中规定,对于绝大多数经济领域里的犯罪追究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在此立法背景下,单位犯罪案件呈现不断增多的趋势是必然的。司法实践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过程中出现的诸多疑难问题尚需研讨,犯罪单位的自首问题就是其中之一。本文试就此问题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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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价值评论

万毅(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成都610065)

[摘要]:我国目前两种主流的刑事诉讼价值观———“目的价值观”和“过程价值观”,都存在着一定的理论瑕疵。从价值的一般涵义出发,现代刑事诉讼价值体系是一个多层次、有结构的统一体,它涵括了目的价值和形式价值两个子系统。目的价值是指刑事诉讼致力实现的社会理想和终极目标,具体而言是指自由和秩序的价值结构。而形式价值则是指刑事诉讼本身在组织结构上的形式合理性,即刑事诉讼程序必须具有独立性、中立性、平等性、公开性、科学性。

[关键词]:价值;刑事诉讼;目的;过程;形式

由于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在法制发展的现代化进程中,中国成为了一个后进国家。整个20世纪的历史,对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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