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熙辉(以下简称蒋):正当防卫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种排除社会危害性的事由。如果存在正当防卫,则行为可以被肯定为具有合法性,实体上否定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程序上应当终止对行为人的诉讼程序。正当防卫的认定已有众多探讨,但司法实践中正当防卫某些情形的认定仍然存在争议,尤其是对正当防卫的限度的认定是一个较为棘手的问题。
黄京平(以下简称黄):正如你所说,正当防卫作为一种法定的排除社会危害性的事由,向来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重视。立法为正当防卫规定了五个条件:防卫时间、防卫意图、防卫起因、防卫对象和防卫限度。这五个条件较好地划定了正当防卫与防卫不适时、假想防卫、偶然防卫、防卫过当等的界限。五个认定条件中,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