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官如何以释明权引导刑事和解

释明权本是大陆法系民事诉讼中的一个概念,意指在当事人的主张或陈述不明确、不充分或有不当的诉讼主张和陈述,或者所举证据不充分而当事人以为充分时,法官对当事人进行发问、提醒,启发当事人把不明确的予以澄清,把不充分的予以补充,把不当的予以排除、修正。在我国,检察官也是司法官,检察官基于案件办理等司法工作的需要,也应当树立起释明权的观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适当行使释明权,促进案件的公正、高效办理。

刑事和解制度是近年来中国刑事司法工作机制创新的结果,它以“恢复性司法”理论为基础,以消除和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以促进社会和谐为最终目的,对化解社会矛盾和促进诉讼和谐、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刑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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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是打击外逃贪官的有效途径

黄芳

2009年5月6日,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负责人许超凡、许国俊(简称“二许”案)在美国联邦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联邦地区法院以有组织欺诈犯罪、洗钱、跨州携带盗窃资金、护照欺诈、签证欺诈、婚姻欺诈等多项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和二十二年。这是继美国成功遣返“二许”的同案犯余振东之后中美两国在反腐败国际合作领域取得的又一个重大成果,表明我国反腐败工作在打击外逃贪官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突破,也表明随着我国和其他国家之间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的加强与完善,外逃贪官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审判和惩罚。通过此案,我们可以看到:

一、国家之间的有效合作是打击外逃贪官的保障

1.打击腐败犯罪是中美两国共同政治意愿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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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过程中出具“借条”的行为如何认定

一、基本案情
任某系某村村委会会计,2005年3月因该区修建环城公路征用该村村民王某某土地,并由该区国土资源局赔偿王某某土地补偿款10余万元。2005年8月该款从该区国土资源局转到该村村委财务账上后,任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向王某某办理支付该土地补偿款过程中,擅自挪用4万元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为其在济南市承包的工程准备资金,因资金不足又再次挪用1万元。2007年3月在村干部和王某某的再三催要下,任某在王某某的住处给其补写了一张借款5万元的借条以掩盖挪用的事实,挪用的款项至2007年12月案发时一直未还。期间,王某某也并未在土地补偿款的领取凭证上签字认可。

二、分歧意见

对于案例中任某的行为是否是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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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信息”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

刑法修正案(七)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将该条罪名规定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实务部门对于本罪中“未公开信息”的认定存在一定困惑。

作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所设计的全新概念,“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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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重罪处罚还是数罪并罚

作者:来源:人民法院报内容:裁判要旨出于同一犯罪故意,而连续实施数个独立的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其中有部分独立的犯罪行为所使用的方法(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同时又触犯其他不同的罪名,对该部分犯罪可以单独评价,实行数罪并罚。

案情:

被告人郭嵘系江苏南通三联科技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三联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于1993年12月成立,为集体所有制,经营范围包括农药,主管部门为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南通)农药市场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农药信息中心)。1998年10月农药信息中心向南通市如皋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如皋工商局)申请将三联公司注销,得到如皋工商局的核准。但未依法刊登注销公告,未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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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侵权犯罪轻刑化的原因与对策思考

随着人类社会法治文明的不断进步和人权意识的日益提高,轻刑化已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刑事立法的基本指导思想和刑事司法的理性选择。但是,轻刑化应如何实行才能既发挥其应有的打击犯罪作用,又能切实保障人权,是刑事司法机关和每一位刑事司法人员都必须考虑的。比如,2009年,在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在轻刑化方面反映出的问题就越来越突出。在此,以辽宁省盘锦市的一组数据为例,2005年1月至2009年9月,辽宁省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共立案49件67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35人,而法院在作出有罪判决的同时,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免予刑事处罚,且缓刑适用率一直居高不下。这样的结果既不利于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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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案件不应被超期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了移送起诉案件的审查期限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这里所指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泛指一切刑事案件,非指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但是在实际办理案件当中,取保候审案件超长时间审理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人认为取保候审的时限为一年,审查起诉该类案件只要不超过一年就不算超期,在受理此类案件中存在往后推,迟审查的心理,造成一些取保候审案件久拖不结,有的案件甚至两三年悬而未结,很容易引发犯罪嫌疑人上访情况的发生,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笔者认为在清理超期羁押的今天,同样应当杜绝超期审理现象。取保候审作为强制措施的一种,同样起到约束、限制犯罪嫌疑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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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品犯罪特别累犯否定论

[内容提要]:刑法第356条的规定不是毒品犯罪特别累犯的规定,而是针对毒品犯罪所采取的一种特殊刑事政策措施,是对毒品犯罪从重处罚情节的法律化。立法机关今后修订刑法时,应将前后罪均为毒品犯罪的,明确规定为构成特别累犯。

[关键词]:毒品犯罪;特别累犯;立法评价

我国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该规定来源于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关于禁毒的决定》第11条之规定,作为特定犯罪的法定从重处罚的情节,由于刑法典并未明确该条的性质,刑法理论界有观点认为,虽然我国1979年刑法中的特别累犯仅指反革命累犯(现为危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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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刑法中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适用

「内容提要」19997年3月14日通过的新刑法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人负刑事责任的范围条件从原来明文规定的5种犯罪修改规定为8种犯罪,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8种犯罪。但在对刑法条文进行比较研究之后,可以发现: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并非只对该8种罪名负刑事责任。其中,第一,关于故意杀人罪,应当包括:(1)由于刑法条文特别规定而成立故意杀人罪的转化犯;(2)由于刑法条文特别规定而使故意杀人成为特定犯罪的结果加重犯。第二,关于强奸罪,应当包括奸淫幼女罪。第三,关于抢劫罪,应当包括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但关于贩毒罪,则不能包括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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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作用在于影响立法

现代各国一般不承认法学理论是具有直接的法的效力的法的渊源,但却是具有推理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法学理论可否成为法的直接渊源,存在着相反观点的激烈争论。在以判例法为主的普通法系国家,学说的法渊源地位是非常确定的。普通法系国家的法院,以学说为根据,充分行使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并通过对其援引来论证或推翻成文法的某一规定或判例所确定的法律规则,是常见之事。

当代中国,理论法学界绝大多数未明确主张理论学说是我国法的渊源。但是也有人认为,法律的规范性、稳定性及其与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多变性之间的矛盾,决定了法律的局限性,它根本不可能将所有的社会关系都纳入其调整的范围,需要包括学说在内的其他措施来弥补其不足。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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