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杨世雄李平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案情】被告人肖某,男,成年,大学文化,江西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因涉嫌犯妨害作证罪被逮捕。
被告人梅某,女,成年,江西省赣州市某企业职工。因涉嫌犯妨害作证罪被逮捕,后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阳某,女,17岁,初中文化,酒店服务员。因涉嫌犯伪证罪被刑事拘留,后因怀孕被取保候审。
经审理查明,2004年9月3日凌晨,梅某之弟梅宝(化名)等三人对阳某实施了轮奸。9月20日,梅宝的姐姐梅某聘请江西省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某担任梅宝侦查阶段至一审判决的辩护人。肖某会见梅宝时,得知梅宝强奸了被害人阳某。2004年11月,未经侦查机关许可,肖某与梅某多次找被害人阳某协商,以支付精神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