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赌场做服务性工作的行为不构成赌博罪案

【提示】

被雇用在赌场从事接送赌客、监台、兑换筹码、发牌等服务性工作的人员,其行为不构成赌博罪。

【案情】

被告人:徐亚非。2002年4月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周建中。2002年4月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吴霞萍。2002年4月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王英。2002年4月6日因本案被逮捕。
被告人:黄芳。2002年4月6日因本案被逮捕。
2002年2月20日前后,被告人徐亚非等五人在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北神树村“富芳园”饭店后院一非法赌场内,从事以“百家乐”方式进行赌博的服务性工作。其中徐亚非负责监台、接送赌客,周建中负责兑换筹码,吴霞萍、王英、黄芳负责发牌。同年2月27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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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电力设备后拒捕能否构成抢劫罪

作者:王礼仁来源:中国法院网内容:【主要案情】1.破坏电力设备罪

1999年8月份,被告人马东兴经事先踩点后,携带作案工具,于8月7日夜窜至内乡县造纸厂黄水河供水站,将该站一台价值6880元的备用变压器盗拆。8月9日夜窜至内乡县赵店乡袁寨村第二砖厂,将该厂一台价值8310元的停机待用的变压器盗拆。其中将盗拆黄水河一台变压器的铜芯于当日夜藏匿于桥西侧河床中间的一水坑内,第二砖厂一台的铜芯销售给废品站,获赃款794.70元,案发后赃款及未销铜芯追退失主。

2.抢劫罪

1999年8月11日夜9时许,被告人马东兴窜至黄水河桥西侧,欲将所藏匿的铜芯转移,被守候在此的公安于警上前抓捕时,被告人马东兴当即持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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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发展中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李江

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创立的人民检察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近60年来,特别是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检察机关为维护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人民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湖南省检察机关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湖南省委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坚持为“一化三基”富民强省的大局服务,紧紧围绕省委“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强基础”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了检察职能,为促进湖南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事实证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科学跨越、富民强省发展战略,离不开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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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单独设立“非法传销罪”

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情节严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发布以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实施上述犯罪,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笔者认为,非法传销与非法经营罪中的其他情形有较大区别:第一,传销是直销的畸形发展,二者在销售形式上有相似性,各国对传销的界定也不同。第二,经营对象广泛,商品价值很难确定。第三,组织非常严密,行动非常诡秘。第四,被称为经济邪教性,有严重的社会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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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第一步的错,就是他们搞的,才导致了步步错,一直错到现在,错得我无法收场,错得我没有退路……如最后能碰到一位敢纠正错误的人,那也是上帝派来的。当今的社会敢承认错的人和敢纠正错误的人太少了、太少了……如碰不到那位敢于纠正错误的人,我也不抱怨什么,我会昂首挺胸地去上帝那儿报告(到),在那儿我会把人世间的一些丑陋、一些罪恶诉说给上帝听……

-引自因涉“毒”一审被判死刑,尚待二审判决的被告张子文狱中日记

如果笔者没有统计错误的话,自1979年制定第一部刑法典到1997年刑法的修订,我国涉及死刑的罪名不但没有减少,而且还扩大到许多非暴力犯罪上,继而使我国成为世界上规定死刑罪名最多的国家之一。1910年的《大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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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腾讯QQ群传播淫秽物品行为探讨

[摘要]新的即时通讯软件随网络技术的发展而日新月异,也给传播淫秽物品罪带来了新的特点。现行腾讯QQ的多功能发展,用户可以利用QQ进行群聊从而引发了犯罪之可能,用户发送淫秽物品达到法定条件将会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网络服务商、腾讯公司各自负有相应的法律义务,但不会对第三人的犯罪承担共犯的刑事责任,但腾讯QQ群管理员因其特殊的“权力”,在特定情形之下也要与传播者共同承担刑事责任。本文将从犯罪构成上以个人腾讯QQ群为例详细研究传播淫秽物品罪之构成。

一、腾讯QQ群简要介绍

腾讯QQ群(以下简称群)是深圳腾讯公司开发的网络即时通讯软件QQ的一个内部功能项。其附随于QQ而存在。相对于QQ而言,群为附属物。群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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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烟刑事案件犯罪金额认定标准存在错误界定

徐国平

假烟案件是以销售与否作为犯罪既未遂的标准的,在没有标价的情形下,以真烟市场价认定假烟犯罪金额将会是依假烟销售价认定结果的数倍。这就必然出现,假烟已经销售的,犯罪金额往往比较低,而未销售的,其犯罪金额反倒较高。

假烟刑事案件属于一种常见犯罪,不论涉及哪一类罪名,金额是定罪量刑主要乃至唯一的标准。犯罪金额认定采用“销售金额-标价-市场价-估价”次序法。当前,对于已售伪劣香烟犯罪金额依伪劣烟草制品的销售金额确定,此源于立法的明文规定,没有异议;至于尚未销售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则依“标价-市场价-估价”的三次序法进行认定。笔者认为,此种认定方法忽略了伪劣烟草制品及其相关犯罪所具有的特殊性,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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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为台湾间谍机关搜集和提供我军军事情报的行为如何定罪

【案情】

被告人:孙忠景。1992年10月23日被逮捕。
被告人:林跃杉。1992年10月23日被逮捕。
被告人:高元德。
1990年10月至1992年3月,被告人孙忠景主动为台湾间谍机关搜集和提供我军军事情报,先后6次向台湾间谍机关出卖情报共25份,其中机密文件12份,秘密文件5份,非法得款人民币3000余元、麻将1副。因案发来不及出卖的还有绝密文件3份,机密文件8份,秘密文件8份,地图2幅。被告人林跃杉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服役期间和退伍之后,明知被告人孙忠景向台湾间谍机关出卖情报,还积极为孙搜集和窃取军事资料。他先后7次爬窗入室窃取军事资料46份,其中绝密文件3份,地图2幅,机密文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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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子证据的法律研究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和特点

电子证据的概念目前尚无统一定论,笔者认为是指“以数字的形式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或外部存储介质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数据或信息”。需要指出的是,研究电子证据要注意区分计算机在证据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如我们通过计算机拟就的合同、协议最终是以书面的形式交予对方签字认可,则那些书面的合同文本才是证据,计算机只不过是生成书面证据的工具;如果这些合同、协议是通过网络发送给交易对方并得以确认,那么此时计算机中保存的合同文本信息及对方的确认信息才是电子证据。有人一谈电子证据就将凡是保存在计算机存储器中的数据都视为电子证据,这是对电子证据的错误认识。

与传统的证据相比较,电子证据具有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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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伤者送往医院后自行离开是否属于“逃逸”

作者:高国强连红举新闻来源:检察日报将伤者送往医院后自行离开是否属于“逃逸”对“逃逸行为”应当作限制性解释

案情:2008年3月12日,杨某无证驾驶自己没有牌照的摩托车回家途中,与骑自行车的李某相撞致李某重伤。事故发生后,杨某当即拦截一辆出租车将李某送到医院急诊室进行抢救。在李某被抢救期间,杨某打电话报警。后杨某因害怕被判刑入狱,一走了之,李某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而死亡,后交通部门将杨某抓获归案。分歧意见:在案件处理中,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存三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观点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并不单指当场逃逸,也包括与现场紧密相连的时空逃逸,是否构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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