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的理解和适用(人民法院报)

刑法修正案(八)对危险驾驶罪归位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罪章节中,将竞驾和醉驾两种行为方式纳入并分别规定了情节犯和行为犯两种不同的既遂形态,以下就相关内容谈谈自己的看法。

犯罪的客观方面是行为、结果等必备要件以及犯罪时间、犯罪地点和犯罪工具等选择要件的综合体。对于危险驾驶罪这一特定的犯罪,时间、地点和工具等则属于必备要件。道路和机动车都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犯罪地点和犯罪工具,属于本罪的违法要素,如果不是在道路上竞驾或醉驾,或者在道路上驾驶的不是机动车辆,都不会构成本罪。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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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转化为相关法定证据种类

刑事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公安机关就案件侦查过程中的某一问题出具书面说明进行阐释的情况。公诉人在庭审期间也常将情况说明列为书证或者证人证言直接向法庭出示。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共七种证据形式。进入刑事诉讼进程并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材料必须以上述七种法定形式之一出现才具有合法性。虽然情况说明的内容与案件事实有关,具备了证据的关联性,情况说明欲证明的内容极其复杂,涉及多个方面,如案件来源、抓获经过、寻找作案工具未果、自首立功等等无法将其归入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或者其他的证据形式。情况说明充其量仅仅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证据材料。

并且,实践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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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分析

一、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构成本罪,行为人必须利用信用卡诈骗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因而,利用信用卡诈骗财物是否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数额不是较大的信用卡诈骗行为,不能以犯罪论处。区别信用卡诈骗罪与非罪的另一标志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例如,借用他人的信用卡进行购物消费,也是一种冒用信用卡的欺诈行为,但由于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因而只能在有关当事人之间形成民事法律关系,而不能构成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犯罪与信用卡善意透支的欠款纠纷容易混淆。因为两者都表现为行为人透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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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单位利益实施盗窃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构成何罪

[案情]

刘某系某厂普通职工,其在生产时私拉电线窃电,数额巨大,窃电所获利益均归厂方所得,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补贴和支出单位招待费用等用途。

分歧意见

对刘某构成何罪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刘某是为单位利益而实施窃电行为,且窃电获利均归单位,属于典型的单位行为,不能认定为自然人犯罪。虽然其窃电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可构成盗窃罪,故依罪刑法定原则,刘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构成盗窃罪。刘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方面也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造成了供电企业巨额损失,其行为完全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评析]

本案中,刘某在被害单位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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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虚假协议方式出卖被查封财产是否构成犯罪

2006年7月,张某与高某等人出资成立某置业公司,开发商品房住宅小区,张某担任该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7月,该置业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被诉至法院。2008年4月,法院依法作出裁定,查封了置业公司开发的某门面房。案件审结后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在明知该房产被查封的情况下与朱某商议,签订了虚假的某门面房房号认购协议,出具了1份虚假的20万元购房款收据(经鉴定,该门面房价值75万元),并以此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
[析案]对于此案有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张某利用假收据和协议书将门面房假卖给朱某的行为不应构成犯罪,因双方不存在实际交易,执行异议也被裁定驳回,故不属于买卖被查封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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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刑法与刑法变革》后记

尽管我曾一度梦想着这本书能再过五年甚至十年之后再拿出来示人,但依然决定在“最底线的时间”之前匆匆杀青而结束了断断续续近一年半之久的写作。无论本书将会受到何种评价,甚或存在谬误,至少我没有违背在《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构》一书后记中对自己的承诺,也没有背弃与出版社签订的出版合同。这是我关于少年法学系列研究中的第二部[1],也是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真正身心疲惫的一本书。写作是一项不断挑战自我忍耐极限的过程,但有时候,你不得不自己解放自己……

拙著的完成,也算是暂时了却了长期压在心头的心愿。记得大约在2001年开始着手写作《长大成人:少年司法制度的建构》时,就深感有对少年司法实体规则进行单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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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交通肇事中逃逸行为的认定

作者:新闻来源:正义网按照我国《刑法》第133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我们可以将交通肇事后行为人的行为模式,罪过形式,共犯形态及应认定的相应罪名通过以下图例表示:

通过以上图示,结合司法实务,我们可以把行为人发生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概括为以下四种情形:

1、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在此种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造成了严重后果。例如行为人的行为已经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结果,并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此时,行为人的逃逸行为尽管是一种故意,但造成被害人重伤或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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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婚内强奸行为的刑事责任

笔者作为修订《刑法》实施后全国首例婚内强奸案的公诉人,在办案过程中对婚内强奸问题进行了一些学习与思考,本文就此进行探讨。

一、王卫明婚内强奸案的简要案情和判决情况

王卫明与被害人钱某于1993年结婚,婚后夫妻不和,王于1996年6月携子与妻分居互不往来,并于1996年6月和1997年3月先后两次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1997年10月8日法院作出一审准予离婚的判决并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双方,后当事人均未提出上诉。1997年10月13日晚(离婚判决尚未生效),王到钱某住处,抱住钱欲发生性关系,钱严词拒绝,“判决书都下来了,你想干啥?”王答:“就不让你太平。”王将钱推倒在床,扯脱钱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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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丢失后在被他人喂养期间伤人该如何担责?

案情:甲的一只名贵犬丢失,被丙拾得,丙一边照料,一边登报寻找失主。一天丙带狗上街,狗将乙咬伤,花去医药费800元。此时,甲也找到了丙,乙遂向甲、丙要求赔偿医药费。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查明丙无任何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对此甲也予以认可。问:乙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
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丙是无因管理,但丙在履行管理义务过程中狗给乙造成损失,除非丙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否则丙不应负赔偿责任。乙向甲、丙主张权利,法院查明丙无恶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应判决动物的所有人甲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丙在该案件中,对狗是管理是的责任。既然其进行照料,那么同时,也应当承担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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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应根据实际情形而定

裴维奇于书峰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这样的规定有利于保护身心尚未成熟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但从司法实践看,这个规定还有需要完善之处。

第一,有些情况下,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难以实现。通常情况下,被提请批准逮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即处于羁押状态。依照法律规定,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期限为7日。如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是外地人,其家庭所在地与办案地相距数千里,或边远山区,通过挂号邮寄的方式通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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